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的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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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备,商事活动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日益急切,抵押质押等传统担保方式与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差,于是人们在实践中自发形成了让与担保这种新型担保方式,其中以股权为担保标的的股权让与担保在实践中的应用尤为普遍。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对股权让与担保制度并没有进行明确详尽的规定,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也并未将让与担保纳入担保物权的序列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做指引,在司法审判实务中对该类问题的裁判就只能依靠法官的能动司法,而由于各法官的价值取舍、倾向以及理论水平的不一,导致审判实务中同案异判现象多发。上述有关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了我们对其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本文由导论、正文与结语三大部分组成,导论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逻辑结构四个方面,正文包括四大章节。第一章是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的司法实践现状。本章首先会对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的司法裁判案例进行总体概览,针对时间、地域、审级、发改率、争议焦点等因素分别进行梳理,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例的整体分布情况及发展趋势;之后本章会从案件涉及争议主体的不同,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与公司、债权人与第三人这三个角度,分别分析法院的裁判思路,明确实务中法官裁判的分歧点及各自裁判思路的理论依据,以便为后文司法裁判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奠定基础。第二章是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司法裁判的问题及原因。本章通过对前文实务案例的梳理和分析,归纳概括出裁判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该类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以便为后文的理论分析奠定现实基点。第三章是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通过分析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属性及特殊属性,阐释了股权让与担保属于担保法律关系,同时其与传统担保方式相比具有诸多特殊属性;之后本章以形式担保观与实质担保观的理论对峙为基点,分别分析两种担保观视角下债权人的权利性质及其行使,再通过对《民法典》法条的解释,得出《民法典》担保立法观点转变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债权人权利行使研究所带来的启示,以便为后文裁判规则的完善思路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第四章是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权利行使裁判规则的完善思路及实现路径。在前三章对相关案件的整体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相关理论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之后,本章从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方面入手,分别分析债权人权利行使问题的完善思路,以求达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两条实现的路径:制定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成文法规定、发布指导性案例或公报案例进行裁判指导。结语是对全文整体内容的一个概括总结。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本文对股权让与担保制度,专注于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考察,相较于以往对股权让与担保制度进行整体研究更具有针对性。本文通过对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法条进行体系解释,得出担保观立法倾向转变的结论,并将其运用至股权让与担保债权人权利行使的研究中去,相较于以往的研究有所深入,更加注重民商法体系之间的融合。本文通过搜集现有的59个样本案例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实务中法院的裁判思路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相较于以往的单纯理论层面的分析研究,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本文研究所依赖的素材均来自于数据库公布的文献及判决,自身缺乏足够的司法实务经验,所做研究可能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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