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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中,依法行使自治权,实行自己的事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它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初步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深入发展于1998年至今,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本文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回顾和研究村民自治走过的历程,深入总结了村民自治的经验,其目的在于从政治学、历史学的视角,运用历史分析、文献阅读、比较分析以及归纳演绎的方法,比较系统地对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努力探索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对策思路。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村民自治萌发(1978-1988),包括村民自治的成因、村民委员会的产生以及村民自治立法的启动;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村民自治的初步发展(1988-1998),包括村委会选举制度化、村民自治法制化以及对初步发展阶段的村民自治问题剖析;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了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1998-至今),包括村民自治面临的挑战、村民自治的提升以及村民自治的未来走向;第四部分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即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体系,发展农村经济,坚实村民自治的基础以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