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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我国由农民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供需双方代表的劳动力市场是典型的次要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劳资矛盾是当前我国劳资矛盾的主要构成成分,其中尤以农民工与资方的矛盾为甚。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民工潮”相比,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工荒”反映了我国次要劳动力市场劳资矛盾的日益激化。导致我国次要劳动力市场劳资矛盾激化的原因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引发的劳动力供需总量的不平衡、政府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职能缺位、缺乏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以及全球化带来的资本的全球性流动和劳动力流动的相对局限性等。
从政府的层面考虑缓解当前我国次要劳动力市场劳资矛盾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以政府政策为导向,缩小农村与城市收入差距,提高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机会成本;第二、创造良好的劳动法律环境。借鉴国外的经验,从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改善我国劳动法制落后的局面;第三,塑造负责任的政府,树立诚信、平等、法治观念。促进就业、并扩大社会保障面和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建立统一的农民工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落实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第四,完善集体谈判制度,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劳资矛盾协调机制。
从企业的层面考虑缓解次要劳动力市场劳资矛盾的对策,第一,依靠技术升级与管理创新化解劳动力成本上升压力;第二,通过产业迁徙获取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