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农民家庭经营中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加之农业的弱质性特点,导致其出现了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自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和鼓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工作。受国家政策和农民需求等多重因素推动,各地合作社积极开展信用合作的实践探索,催生了多种新型信用合作方式,这些探索在缓解合作社成员频繁、短期的小额资金需求,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均显示出了明显成效,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既是解决自身融资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化解农村融资难,发展合作金融的有效途径。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而言,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止步于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信用合作发展缓慢,未能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化服务体系。因此,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社员参与意愿的研究,对于有效提升农民参与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积极性,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内涵及其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方式的基础上,以合作金融理论、农村金融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相关理论为指导,结合陕西实际,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以陕西礼泉县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从农户基本特征、农户借贷需求、农户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开展前景的看法等方面,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参与意愿的调查样本特征,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程度,然后运用ISM分析法,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参与意愿的显著影响因素内在层次关系,最后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为:(1)户主年龄较小、受教育水平较高、家庭相对富裕、收入来源依赖于农业、今后贷款需求大的农民表现出较强的信用合作参与意愿;(2)农民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开展前景的看法及对政府支持政策的认知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参与信用合作的积极性;(3)农户今后3年内有无借贷需求是农民参与信用合作意愿的最根本性影响因素,而农户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开展前景的看法也是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这些结论,提出了积极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建立健全信用合作基金管理制度、探索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机制、加强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业务的监管和指导服务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