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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一类特殊群体,针对初任教师进行有效的入职引导和支持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为了确保初任教师的质量和专业发展,我们更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初任教师评价。本文就旨在通过对比分析英美两国的初任教师评价体系,从而探索如何建立一个有效承接职前教师培养和职初教师专业发展的初任教师评价体系,以期为我国有效地解决新教师聘任、入职培训和职初教师评估等问题提供一些启示。论文研究具体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入职期——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首先,介绍了入职期、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评价和初任教师评价等基本概念;其次,分析了初任教师所面临的专业发展困境;最后,通过探讨教师评价与初任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指出初任教师评价的重要性。第二部分:美国初任教师评价。首先,简述了美国教师评价的背景和两种基本的评价模式,即“能力本位的教师评价”和“标准本位的教师评价”模式;其次,介绍美国新教师评价的标准和相关机构,并重点阐述了新教师资格鉴定的实用测评系列:普瑞细斯测试系统。阐明了美国以定性标准和定量测试相结合的初任教师评价特点;最后,以加州新教师评价和支持方案(BTSA)为例,说明了美国初任教师评价既具统一性又具地方操作的灵活性。第三部分:英国初任教师评价。首先,简述了英国初任教师评价的思想背景和相关的理论研究;其次,介绍了英国新修订的合格教师专业标准,这一标准更加强调初任教师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理解以及专业技能。最后,重点介绍了英国入职培训制度中的初任教师评价。其中又重点介绍了英国的法令性入职引导制度、入职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表明英国以入职评价作为入职培训的保障这一显著特点,对初任教师合理地实行了分阶段的标准性评价。第四部分:英美初任教师评价的启示。通过比较总结英美各自的初任教师评价的特点,提出了对我国实行合理的初任教师评价的一些启示,如:对新教师职前、入职和职初进行分阶段的考试和评价;并以清晰明确的评价目的和有效的评价标准针对初任教师的特点进行区分性的评价;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政府机构的合力,重视初任教师反思性的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