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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译界,一直习惯用一系列规范来约束译者的翻译行为,尤其是“忠实”标准。随着描写性行为理论的出现,人们开始认识对译者行为有新的认识。弗米尔的目的论认为译者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主体,对翻译有自己的目的。译者自身意识和目的的介入,为翻译增添了新的色彩。本文把意识形态和诗学观念引入译者的目的范畴。译者的意识形态和诗学观念体现译者的目的,同时业决定译者的翻译选择。
每个译者在翻译之前都有自己的目的,所以在选取翻译文本的时候,译者一定会有所取舍。译者在选择翻译文本的时候,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自身的意识形态和诗学的影响尤为突出。译者可以选择适合目的语文化意识形态的文本,用来支持目的语文化的道德观,译者也可以选择与目的语文化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文本,来反对目的语文化中腐朽,或者不符合译者自身意识形态要求的文本。如果译者想要引入新的诗学规范,译者可以选择新的诗学题材或风格。如果译者想要巩固自己本国诗学体制的地位,译者可以选择和本国诗学风格或题材一致的文本来翻译。
译者的目的,意识形态和诗学也决定译者在翻译策略方面的选择,归化和异化。当译者认为源语文本的意识形态与目的语文化的意识形态相反,译者通常选择归化翻译方法,反之,选择异化,因为这时异化可以帮助译者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译者可以通过归化来改变源语的诗学特性使之适应自己的要求,和目的语文化的要求;译者也可以通过异化来为目的语文学系统直接引入新的诗学。
本文通过具体翻译技巧解说,加上大量例证分析,说明译者特殊目的,具体体现在意识形态和诗学对具体翻译翻译策略的影响。最后,文章提出重视译者的特殊目的对于翻译实践,翻译策略选择的影响,并且提出具体翻译实践之前译者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