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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力不足是长期以来制约公安事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转型,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求与当前公安队伍中警力不足的现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及整体工作效能的提高。作为政府管理窗口的公安机关,要以“公安工作上水平、执法工作上质量、队伍建设上台阶,让社会更平安、让人民更满意、让政府更放心”为目标,通过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努力构建高效型的警力资源管理和运作机制,确保警务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尤其是在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中,采取警力下沉措施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弥补警力不足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下沉警力后如何实现警力的最优效率,是基层公安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只有转变理念,合理设置机构,挖掘内部潜力,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最佳的效益,同时主动做好党委政府和上层决策部门的参谋,健全警务保障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大力解决导致基层警力不足等问题,构建新型警务模式,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