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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慢性乙型肝炎是我国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不仅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同时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抗病毒治疗是现阶段最有效的治疗手段,干扰素(Interferon,IFN)和核苷(酸)类似物(Nucleos(t)ide analogues,NAs)是抗病毒治疗的主要药物。然而,不同抗病毒药物治疗方案产生的远期疗效和经济效果尚不明确。因此,科学合理地评价抗病毒治疗对慢乙肝疾病进展的影响及成本-效果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具有易获得,能反映真实医疗环境的特点,已成为疗效比较和卫生经济评价过程较为理想的数据来源。但医疗费用数据具有偏峰分布以及删失等特点,并且研究中由于患者的非随机选择导致疾病特征和治疗方案的多样性,给统计分析带来困难。本研究基于倾向评分调整方法,运用调整Kaplan-Meier法和Cox回归分析,探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接受各种抗病毒治疗的疾病进展情况,并进一步采用倾向性评分简单加权估计方法分析不同抗病毒治疗方案的成本-效果。有助于医生和患者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帮助相关部门制订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和预算规划,为慢乙肝疾病的临床诊治、疾病费用控制提供良好数据支持。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为广州市某传染病医院2008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收治的接受单一抗病毒治疗或联合治疗方案的1626名慢乙肝初治患者。利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中提取患者的人口学特征、抗病毒治疗、费用以及检验检查等信息。其中抗病毒治疗包括干扰素(Interferon,IFN),阿德福韦酯(Adefovir Dipivoxil,ADV),拉米夫定(Lamivudine,LAM),替比夫定(Telbivudine,LdT),恩替卡韦(Entecavir,ETV),ETV+ADV和LAM+ADV。描述不同抗病毒治疗方案慢乙肝初治患者人口学特征,运用调整Kaplan-Meier法和Cox回归分析比较不同抗病毒治疗对疾病进展(进展为肝硬化/肝癌)的影响。采用简单加权方法,对存在删失信息时的各组患者生存时间和医疗费用进行估计,并运用基于倾向性评分的逆概率加权方法对观测数据中的潜在混杂进行调整。通过计算增量成本效果比(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ICER)和净效益值(Net Monetary Benefit,NMB)分析不同抗病毒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成本效果。本研究中人们愿意支付阈值设定为155594元/年(2016年3倍国内人均GDP),费用年贴现率设为5%。结果:1626名慢乙肝初治患者中,以男性为主(72.94%),进入队列时平均年龄为34.29±10.63岁;基线HBV DNA水平大于10~6 IU/mL患者占比为53.99%;64.39%的患者基线ALT处于异常状态;62.30%的患者基线HBeAg阳性;最终进展为肝硬化的194人,进展为肝癌的患者有7人,约占总人群的12.36%。慢乙肝初治患者抗病毒治疗方案可分为干扰素(n=192),阿德福韦酯(n=250),拉米夫定(n=80),替比夫定(n=178),恩替卡韦(n=625),ETV+ADV(n=139),LAM+ADV(n=162)。调整Kaplan-Meier估计结果显示,不同抗病毒治疗组3年累计发病率为1.61%-11.79%,5年累计发病率为2.06%-17.79%,8年累计发病率为2.92%-40.63%。其中IFN、ETV、ETV+ADV和LAM+ADV抗病毒治疗组肝硬化或肝癌发病率低于ADV、LAM和LdT组。进一步多因素Cox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与ADV相比,IFN[风险比(Hazard Ratio,HR):0.34,95%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CI):0.15-0.77],ETV[HR:0.68,95%CI:0.47-0.97],ETV+ADV[HR:0.42,95%CI:0.23-0.77]和LAM+ADV[HR:0.24,95%CI:0.12-0.49]疾病进展的风险更低。本研究对7种抗病毒治疗方案进行了3年、5年和8年的抗病毒费用和总费用的成本效果分析。结果发现,与ADV相比,IFN、ETV、LAM+ADV以及ETV+ADV用药治疗方案在3年的治疗中产生了更好的效果,而LAM和LdT效果较差。以ADV单药治疗为参比,计算ETV、LAM+ADV以及ETV+ADV的ICERs(分别为26534.63元/年,28231.21元/年和36031.42元/年)均低于人们意愿支付阈值(155594元/年),具有扩展优势,而计算IFN的ICERs(147993.98元/年)则高于阈值,处于劣势。在5年的治疗中,IFN、LAM、LdT、ETV、LAM+ADV以及ETV+ADV用药治疗方案比ADV治疗方案产生了更好的效果,以ADV单药治疗为参比,LAM产生的ICER(142614.00元/年)处于意愿支付阈值的临界。IFN、LdT、ETV、ADV+ETV、LAM+ADV五种治疗方案所产生的ICERs(IFN:57764.72元/年,LdT:15940.20元/年,ETV:4244.73元/年,ETV+ADV:17492.91元/年,LAM+ADV:19547.89元/年)都低于意愿支付的阈值。在8年的治疗中,LAM、LdT和ETV治疗方案与ADV组相比效果更好,总成本更低,处于绝对优势。另外IFN(16125.97元/年)、ETV+ADV(2977.84元/年)、LAM+ADV(3875.35元/年)三种治疗方案所产生的ICERs都低于意愿支付的阈值。进一步比较这几种治疗方案的净效益值发现,LAM+ADV治疗方案3年、5年产生的净效益值(17830.79元,50337.06元)最高,占据优势,其次为ETV+ADV(14347.51元,44192.35元)。IFN治疗方案8年的净效益值(167361.60元)略高于LAM+ADV治疗方案(159304.60元)。结论:7种治疗方案中,IFN和ETV单药治疗,ETV+ADV和LAM+ADV初始联合治疗更能够改善慢乙肝患者生存结局。与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方案相比,干扰素治疗方案在短期治疗(3年和5年)上不具有成本-效果,但在长期治疗(8年)上是成本效果最优的治疗方案。在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方案中,LAM+ADV初始联合治疗方案在3年、5年和8年的治疗中最具成本-效果,其次是ETV+ADV和E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