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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的阐述教育思想的哲学家,也是第一个将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家。他的公民教育思想以“使人成为其自身”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论证了教育与人的发展、男女平等等各方面的内容,更展示了教育与其政治目的相一致的道德义务论的教育观。柏拉图的教育理念就是实现城邦正义,城邦里的每个公民都肩负着实现城邦正义的义务。他主张,灵魂在与肉体结合之前就被赋予了不同的才能和品质,出生后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发现这些禀赋。教育的作用在于通过“回忆”,帮助人们发现人的禀赋、固定人的能力、分配社会角色,使每个人做出与自己能力相一致的事情,形成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各个阶级通过节制,实现城邦正义。每个人将品质中的理智放在主导地位,实现激情、欲望和理智的和谐,也就实现了个人的正义。柏拉图的教育思想同他的理念论的哲学思想相一致。他的天赋等级论同时也体现为理念上的等级划分。他认为万物因自己的理念而存在,一些人由于天赋只能认识低级的理念,只有具备理性的品质才能认识最高的理念即善的理念。所以柏拉图从理念论出发强调的教育仍然是等级化的教育理念。最终每个人追求知识认识事物理念的过程仍然是按照天赋本性的发展。此外,针对柏拉图和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相同出发点导致的不同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柏拉图认为人的能力是天赋的,人要通过教育发现理性成为他自己应该成为的那个人,这就为等级制度提供了合理性根据。马克思则认为,柏拉图教育思想过分强调人的理性,而对于不符合逻辑的事情,理性就不能发挥它的作用。人要成为他自身就是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没有等级和国家的界限,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使教育的发展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前提下,建立新的未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