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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是美国外交政策中的核心内容之一。2017年3月,上台一个月的特朗普政府发布了第一份充满“美国利益至上”色彩的贸易政策议程。从历史上看,美国的贸易政策一直受到贸易自由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支配,并且有两种倾向。关于贸易权和贸易政策的演变,人们不禁要问:国会与贸易保护主义、总统和贸易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哪个因素起主导作用?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对于美国贸易政策的研究,学术界主要从三个层面入手:国际体系层次,国内社会层次,国家体系层次。本研究选择以国家为中心,以弥合国际与国内之间、国际体系与国内社会之间的距离。从而在美国贸易政策问题上,构建出涵盖国际、国家和社会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从三者的互动关系来说,首先,国际大环境要想对美国国内的各个社会阶层力量产生影响,都无法绕开美国的国家制度框架,因为这是联系国际国内的中间纽带。一般来说,如果美国在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竞争中拥有优势地位,那么自由开放的贸易环境对于美国国内社会来说就是利大于弊。反之,如果美国的经济发展在国际竞争中优势不明显甚至处于劣势地位,那么美国国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诉求将更为强烈。其次,国内社会的力量要想影响美国国际贸易政策,就必须通过国内的政治制度机制,通过影响贸易政策制定者和机构(譬如议员和国会)来实现利益诉求。正是基于美国选举制度,美国国内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能够对国会议员施加压力,使得美国贸易政策体现出他们的利益。最后,从美国的贸易政策制定来说,美国国家体制结构和权限划分,决定了只有国会和总统能够直接制定和影响美国的贸易政策,因此两者的关系和博弈最终会决定美国贸易政策究竟是倾向于自由主义和保护主义。由于美国总统选举是四年一次且连任不超过两届,相对于可以终身任职的国会议员来说,美国总统对国内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压力感受乃至屈服并不明显,因而能够从更长远的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制定贸易政策。而在美国国际竞争力占优势的情况下,自由开放的贸易政策对美国更有利,因此在贸易政策问题上美国总统更倾向于贸易自由主义。相反,在自由开放的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国内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相比于竞争优势群体会更激烈地向国会施加压力以寻求贸易保护,因而国会在压力之下更倾向于贸易保护主义。总之,美国国会和总统在贸易权和贸易政策制定问题上不断进行斗争和妥协,最终决定了美国贸易政策的制定和走向。本研究重点讨论的是冷战结束后,美国府会关系如何影响了美国贸易政策的制定和最终的走向。从历史来看,美国贸易政策的关键节点主要包括:《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1934年贸易互惠法》《1974年贸易法》和《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在府会关系上对应着“强国会弱政府”“帝王式总统”“帝王式总统”衰弱以及强势国会。这种府会格局对于美国贸易体制的确立及历史演变具有关键影响。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为美国贸易政策带来一系列挑战。在府会关系上,从1993-2008年政府与国会处于“势均力敌”状态,总统受到国会的制约,无奈之下施行多轨并行的贸易政策,在积极有为中推进自由贸易。然而,2008年之后,美国处于次贷危机及后危机时代,国内社会日益极化,在府会关系中政府处于对峙状态。在国内社会和国会的压力之下,政府在贸易政策上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愈发明显,贸易理念由“自由且公平贸易”转变为强调“绝对贸易公平”。因此,从政府与国会关系的角度来看,当美国呈现出强大的总统制和弱势的国会模式时,美国的贸易政策通常战略性地响应国际体系的结构,促进贸易自由主义;当美国处于弱势总统和强大议会的体制结构时,美国对国际体系的变化反应迟钝,而对国内社会贸易保护的诉求更为敏感,从而推行贸易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