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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公民参与审判活动最基本的一种形式,这项制度在发展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正与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中,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发展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个关键的着力点。2014年,党的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该《决定》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工作,巩固和扩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成果,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流程,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等各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所包括的内容。最近几年,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根据2014年《决定》提出的改革内容,本文主要从“倍增计划”、遴选机制及参审机制这三个方面对具体的改革措施进行分析,结合相关课题组所提供的调查报告和实证数据资料,透析各项改革措施是如何作用于司法公正的,希望在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下对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重新审视,以期重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是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和不足;第二部分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司法公正的概述,并叙述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的影响及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实现司法公正所做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三部分从人民陪审员制度近年来实施的“倍增计划”论述其对实现司法公正产生的影响,分析其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第四部分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遴选机制来探讨在程序上的改革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探讨落实这些新的程序改革措施是否就能够实现司法公正,并就还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革建议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第五部分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参审机制简述其主要内容并叙述最新的改革亮点,反思各项改革亮点的积极作用,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