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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课题。随着城市的形成和不断发展,城市管理的实践也在不断地深化。但是到了近代,城市管理才从城市科学中逐步独立出来,成为一门科学研究。因此,城市管理虽然有很丰富的实践,但是在理论研究上还不十分完善,需要探讨研究的课题还很多。特别是在21世纪,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成为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 城市管理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纵观全国城市管理的发展情况和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政府的职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偏重经济发展逐步向重视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转变。从总体上看,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速度。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大都市的发展,城市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大,涉及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治安、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设施、公用事业等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城市管理的任务也日益繁重和复杂。而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就是政府城市管理职能不到位,政府在城市管理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表现得非常明显。主要体现为建管不分,专业化程度低,体制不顺畅,街道社区管理力量薄弱等等,造成“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重经验轻科学”,政府职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错位、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在城市管理中,政府要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转变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理顺条块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政府管理的合力,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如何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从已有的研究看,国内外学者对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作用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尚无系统的研究成果。 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红桥区作为天津市的中心城区之一,既具有优越的资源优势,同时也面临着发展相对滞后的客观实际。特别是2009年,西站地区作为天津市规划的两个城市副中心之一,为红桥区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对红桥区的城市管理提出严峻的挑战。红桥区政府率先在全市中心城区中实行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在取得初步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必须要在科学理论研究的支撑下,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以更好地发挥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本文尝试以天津市红桥区为例,探讨我国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在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城市管理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对策。 本文首先在概述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作用之研究背景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并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做了简要说明。其次,就基层政府、城市管理的含义进行了阐释,明确了本研究的范围,并提出了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本文研究的城市管理,是政府的城市管理。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进行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类居民及其组织(企业、社团),而作为城市公共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和公共物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城市政府应该对城市管理负主要责任。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理念进行了综述分析,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然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就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以案例分析的方法概括了红桥区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还以此分析了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出现的事权下放、城市管理投入等方面问题的主要原因。作者指出,红桥区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管理理念滞后、体制不顺、规划管理缺乏科学性、综合执法不规范、基础设施不完善、市民法制意识差、人才缺乏等。本文指出,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要正确处理好市与区,区与街道,街道与社区,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作者认为: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键是要强化区级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能力,使其成为责权利统一的管理主体。市政府与区政府、市级各职能局与区级相应职能局之间要明责明权,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加以制度化。在城市管理中,应当十分重视加强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的基础性作用,要求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强调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最后,在上述理论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加强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作用的思路和主要对策。 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城市发展依赖的是科学有序的渐进发展,不可能仅仅依靠一届政府或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就能彻底改变城市的整体形象并长期保持下去。因此,必须要有一整套制度化、运转流畅、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城市面貌的改变,提升城市的良好形象,并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关键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架构,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社区四个层面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建立管理新型运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统分结合、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