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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的核心思想和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列支政府收支,实现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控制。长期以来,在公共财政改革进程中,中共中央推行了一系列重视、完善和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这些顶层设计是符合目前我国公共预算改革潮流和趋势的战略性决策,它们为提升我国人大预算监督能力、完善人大预算监督体制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及详实了任务。立法预算办公室是本文对世界各国立法机构预算监督辅助机构的统称,它作为预算监督能力的载体,对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立法机构预算能力最直接的体现,它具有为立法机构履行代表公众做出决策、监督政府施政行为的职责。立法预算办公室能够为立法机构提供简化的、可信的、全面的和及时的预算信息,以使预算信息的各方使用者能最快、最有效地获得信息和做出决策。因此,自国际上出现第一个立法预算办公室——加州立法预算办公室,世界各国纷纷仿效设立其立法预算办公室,例如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菲律宾国会规划和预算部、墨西哥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乌干达议会预算办公室和韩国预算办公室等。这些立法预算办公室的设立大大提升了本国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能力。我国目前虽无立法预算办公室,但是代行立法预算办公室职责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它依法承担人大关于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反馈分析以及获取预算相关信息等职责。文章第一部分重点介绍设立立法预算办公室的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讨设立立法预算办公室应遵循的理论依据。紧接着第二部分重点研究各国设置立法预算办公室的国际现状、立法预算办公室的核心价值分析以及当前国际上几个主要西方国家的预算监督能力排名情况。立法机构预算监督能力大小的直接表现是立法预算办公室的能力大小,先对立法各国立法机构设置预算办公室的国际现状进行概述,然后对立法预算办公室的核心功能进行总结分析,进而简要介绍当前若干西方国家在设置预算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和其立法机构监督能力的国际排名。接下里的第三部分选定美国、菲律宾、墨西哥、乌干达等国作为个案,从立法预算办公室的职能界定及核心功能、组织机构设置及其归属、人员配备及其专业背景方面进行详细比较分析,试总结出上述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在此基础上归纳出相应的国际借鉴。最后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和总结我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当前的顶层推动、运行现状及其不足,接着在第四章国际借鉴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设立预算委员会的几个途径设想。国内多数专家学者在试图解决人大预算监督权被弱化、悬空、虚置难题时,多从权力和体制视角进行探讨。本文认为,关于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的研究,应该打破权力和体制的固化视角,并挖掘一个全新的研究切入点——预算监督能力视角。该视角的引入,有助于学术研究从侧重宏观概述的政治性研究转向微观详述的功能性研究,同时为充实人大预算监督功能性研究理论。实践意义方面,本文主要从立法预算办公室的视角切入,借鉴国际上设置立法预算办公室的实际经验,试图建立我国的立法预算办公室——人大预算委员会,旨在加强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组织力量,提升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