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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安徽省中小城市30岁以上二孩孕妇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并分析不同生育意愿对孕妇心理健康所产生的影响,促进高龄孕妇身心健康,推动妇联及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出台相应政策保障高龄女性生育权。方法2018年4月~9月选取安徽省中小城市铜陵、淮南、六安等三个城市30岁以上的二孩孕妇648人,孕妇丈夫163人以及孕妇家人16人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经过专家论证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其身心健康状况调查问卷进行面对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生育权相关信息,影响生育权和生育意愿的相关因素,总体幸福感量表(GWBS)等。数据采用?~2检验、多重线性回归、多因素logistic回归等方法进行分析。结果共调查648名二孩孕妇,其中第一孩为男孩的有336名,第一孩为女孩的有312名,以及孕妇丈夫163名,孕妇家人16名。孕妇和丈夫愿意生育二孩的原因主要包括:“一个孩子太孤单”、“想要儿女双全”、“身体年龄尚可等”。结合访谈提纲发现对二孩性别的期待也会影响孕妇生育意愿。与第一孩为男孩的家庭相比,第一孩为女孩的,愿意生二孩的原因除以上原因外,还考虑“想生个男孩”因素。不愿意生二孩的,无论是孕妇还是丈夫,均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精力不足”和“年龄健康因素”。第一孩为女孩的丈夫认为自己最有权力决定生育的占37.68%,高于第一孩为男孩的丈夫所占比例26.6%。高龄女性生育权不能完全得到丈夫的认可,尤其是第一孩为女孩的高龄女性生育权得到丈夫认可度明显低于第一孩为男孩的高龄女性。第一孩为男孩的丈夫愿意遵从妻子生育意愿为98.93%,遵从长辈生育意愿为47.87%;第一孩为女孩的丈夫愿意遵从妻子生育意愿为89.86%,遵从长辈生育意愿为47.83%。第一孩为女孩的丈夫倾向于不愿遵从妻子的生育意愿。孕妇接受过生育权宣传的比例较低,知晓《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性生育权仅达50%左右。在心理健康方面,身体健康状况、职业和性别偏好都会产生一定影响。第一孩为男孩的孕妇,偏好女孩的在“忧郁或愉快的心境”、“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松弛与紧张(焦虑)”三个维度上得分低于性别无偏好的孕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在第一孩为女孩的孕妇中,偏好男孩的孕妇在“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忧郁或愉快的心境”、“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三个维度的得分低于性别无偏好的孕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第一孩为男孩的孕妇中,身体健康状况差的量表得分较低,“抑郁”和“痛苦”的可能性更大,且从事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的孕妇“痛苦”的可能性更小(OR=0.12,95%CI:0.08~0.54)。第一孩为女孩的孕妇中,无性别偏好组得分在61-72层面危险度低于偏好男孩组,即“痛苦”的可能性更小(OR=0.73,95%CI:0.53~0.99),性别偏好是危险因素而第一孩为男孩的孕妇在不同性别偏好对心理健康都无影响。结论安徽省中小城市二孩孕妇生育意愿存在不自主现象,容易受他人意愿的影响,且部分孕妇由于年龄、身体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并不愿意生育二孩,同时性别偏好也对生育意愿产生影响,且第一孩为女孩的孕妇对男孩的偏好造成其不良心理健康结局。为保障女性二孩生育意愿,促进性别平等,减少女性心理健康问题,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进一步保障女性生育权益,尤其是家中第一孩为女孩的女性,保护她们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