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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等为保护文化和文物而产生的名词逐渐走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在引发了文化遗产旅游热潮的同时也造成了文化遗产破坏、传统文化歪曲等问题,大量旅游者涌入文化遗产地也破坏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内外很多学者开始关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做了大量的研究并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因为角度不同、研究对象不断细分,很多方法措施的提出只局限于某一问题的解决,尚缺少区域性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本文通过分析大量文献材料,研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理论,总结分析现有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的利弊,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人地关系和旅游经济的视角分析解释一定区域内各项文化遗产之间的联系,建立了以原真性和整体性为基本原则的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浚县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大运河畔保存较为完好的明清风格的北方县城,保存了大量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古代民风习俗也得以在此沿袭。浚县文化遗产大多位于城区,聚集程度高,条理清晰,是研究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的极佳案例。本文借鉴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国家标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分类方法分析整理了浚县文化遗产,借鉴黄辉实“六字七标准”评价法、卢云亭“三三六”评价法综合分析评价浚县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借鉴保继刚旅游地评价因子模型、旅游产品RMP分析理论等分析浚县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潜力,最后尝试构建了以政府、旅游企业、社会公众和科研机构四大利益主体互相支撑互相制约为核心的浚县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着重阐述了以遗产普查和科学研究为前提、以法制建设为基础、通过功能分区协调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通过四大主体的互相牵制协调利益的分配等观点,希望通过法制和科学的精神、原真性和整体性的原则,保障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实现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