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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中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对其政绩的评价虽歧见纷纭,但对其文章节义却少有非议。司马光、欧阳修、苏轼,甚至朱熹都反对熙宁新法,但对王安石的文章道德都给予充分肯定和由衷赞扬。朱熹说王安石:“修身行己,人所不及。”(《朱子语类》卷五十五)宋史本传称:“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宋史·王安石传》)宋人魏了翁道:“以元祜诸贤,号与公异论者,至其为文则未尝不推许之。”(《笺注王荆公诗》)可见即便是个人政治立场互异,其崇高的人格品行和文学方面的造诣仍为时人及后人所公认。 本文以李之亮先生的《王荆公文集笺注》为研究材料,从王安石的人格精神入手,探讨其人格精神的特质及其对散文创作的影响。全文共分为五部分。 引言部分简单论述各家对王安石的评价,以及他的创作成果与研究现状,最后说明本论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 第一部分从人格精神的内涵出发,考察当时的社会形势、王安石的家庭影响以及其少年经历,关注王安石人格精神的形成因素;然后分析王安石人格精神具有的两大特质:一为执着自信,有人亦称为“执拗”,是其人格精神的核心,它影响到王安石各方面的行为;二为刚强率直、光明磊落。 第二部分从三个方面探讨王安石的人格精神在散文创作中的具体体现,分别表现为:至死不渝的爱国热忱;终生不改的为民情结;百折不挠的无畏精神。 第三部分进一步从三个方面分析王安石的人格精神在散文中的实现方式,主要表现为:简洁劲健,悍厉绝伦;逻辑谨严,文势充沛;多用典故,文风古雅。 结论部分总结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