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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的绩效必然是其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剧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新的业务及其蕴含的风险对银行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加强对风险的控制管理并获取最大的收益成为首要任务。如何合理地对利益进行分配以激励全体员工价值创造的主动性,全面提升银行盈利能力也是银行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薪酬激励体系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不是很完善,这大大地削弱了员工的参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为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引导建立与经营绩效相匹配的银行员工薪酬机制,以激励银行在控制风险的条件下追求长期收益。员工薪酬和经风险调整后的银行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对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激励机制提供有效的理论基础。本文在分析激励约束机制和商业银行绩效相关的理论基础上,基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2002年至2015年的数据以及其他10家上市商业银行2007年至2015年的数据分别计算得到EVA回报率,将商业银行分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三类,在引入综合绩效评价指标REVA的基础上,基于三类上市商业银行2007-2015年的面板数据建立三组双向SUR模型做横向分析;选择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2002-2015年的经济数据建立带有虚拟变量的混合效应模型做纵向分析;分别研究经风险调整后的银行绩效EVA回报率和员工薪酬激励的关系,检验薪酬激励机制的有效性。研究结果表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薪酬激励作用是负向的;中小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的员工薪酬和经风险调整后的经营绩效是正相关的,薪酬激励机制是有效的;巴塞尔协议Ⅲ实施后,样本银行薪酬激励作用得到明显加强。因此,要提高银行经营绩效从而提升竞争力,完善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深化改革不可回避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