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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银行向特殊目的机关转让其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再由特殊目的机关对其购买的抵押贷款进行分类、整合、担保等技术处理后,使之成为证券在资本市场上流通的融资行为。目前我国学界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的研究还相当落后,且研究范围过于局限,没有注意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的新形势。关于住房抵押证券化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对住房抵押证券化与抵押权的附随性理论、抵押权独立性理论以及抵押权附随性的缓和理论的比较分析,论述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设置背景。由于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的不同,各国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过程中,对抵押权理论问题的选择上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核心内容是相通的,即确保抵押权的流通性。关于韩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问题,目前韩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处于稳步发展的阶段,相关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备。通过对《韩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公司法》的分析,论述了韩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的具体设计以及存在的问题。关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问题,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立法现状、特点以及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我国国内还未出台配套的基础性法规,已出台的也只有几项规则和办法。因此,我国应当在认清现状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立法和实践工作。关于我国住房抵押贷证券化制度的完善问题,对构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的必要条件以及风险进行了分析的基础上,对中韩两国的住房抵押证券化制度进行了比较和评价,并提出了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的完善建议。我国应当制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础性法律并完善相关立法,这不仅符合当代物权法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应当尽快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立法以及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