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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是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协调劳资关系的基本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重要类型,它事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影响甚大。2008年,《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其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法律规定缺位、滞后以及劳动合同普遍短期化导致的劳资双方利益失衡的现象,通过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体现了立法的进步,贯彻了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核心的立法宗旨。目前,我国已有的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研究成果,大都是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之前形成的;这些成果主要以《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草案)》为研究的样本,且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本文则以新近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为主要依据,运用劳动法的基本原理,对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作了全面的分析,指出了《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劳动合同立法,进而为实现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提供建设性意见。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其主体结构由6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基本问题。本部分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作了基本界定后,分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价值,并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正确的定位,澄清了人们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的误区,为下文进一步分析做好铺垫。第二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本部分首先对几个代表性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的规定进行了考察,得出了对我国的有益启示,而后着重分析了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不足,并结合国外的有益启示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第三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本部分探讨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主要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订立形式。之后重点分析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及其进步意义。第四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本部分不仅分析了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而且也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对策。第五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本部分通过比较研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不同规定,分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着重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评析。第六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本部分在简单介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定义及其值得研究的两个问题后,较为详细地论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以及终止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分别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