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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约3万5千字,分四部分对齐法家的思想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第一部分讨论了齐法家的界定、特征和流变。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它与秦晋法家的关系。第三部分讨论了它与稷下其他学派的关系。第四部分研究了它对齐国政治、思想等方面的影响。下面分部分概述之。第一部分主要论述齐法家的界定和特征及其与《管子》一书的关系。提出《管子》的主体成熟和成书于稷下学宫时期,它的作者就是当时齐地一批佚名的推崇管子的稷下学者。所谓齐法家,就是田齐稷下学宫时期,一批推崇管仲功业、主张法治的稷下学士,他们主张以法治国、礼法兼用、道法结合,从而为田齐变法求强图霸、富国强兵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因此,齐法家的思想受稷下诸家学派影响,在立足于法治的基础上,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包容性。产生和成长于稷下学宫这一特殊环境下的齐法家,其思想的基本特点就是:以法为核心,兼容并包,融合儒道,将德、礼、法、仁、爱、义、利、威、信为一体,以此来为田齐政权的统治者治国理政提供理论借鉴。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它与秦晋法家的关系。法家是适应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革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身上体现着强烈的时代精神。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作为法家中的两个主要派别都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的治理国家的学说。两派除了都重视法治以外,也都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的基本特征:(1)主张社会变革,反对因循守旧。(2)主张富国强兵,重视耕战。(3)主张严刑峻法,提倡赏罚分明。(4)主张中央君主集权,反对分封世袭制等。但是齐法家和秦晋法家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齐法家思想兼容儒道,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温和性,与秦晋法家“严而少恩”的面目大相径庭。第三部分讨论了它与稷下其它学派,尤其是和稷下黄老学派以及儒家学派的关系。齐法家和稷下黄老学派的关系比较复杂,因为二者都是稷下学宫中的重要派别,又都具有兼容并包的特点,互相影响和吸收的现象十分突出,但是,有的学者认为齐法家和稷下黄老学派是名二实一。对此笔者持不同的意见。齐法家的思想受到齐文化开放的文化传统和自由的文化政策的影响,兼容了儒家的许多思想观点,如尊德礼、尚仁义、重教化的思想,这是它区别于晋秦法家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