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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是可持续消费的具体体现,是应对能源短缺、解决环境问题的一种合理有效的能源消费行为。世界能源委员会70年代提出“节能是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接受的一切措施,来更有效的利用能源资源”,由此可见,节能是要充分发挥在自然规律所决定的限度内能源利用的潜力,包括利用效率和利用质量。就此,本文所研究的公众节能行为是指与能源消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个人、群体或组织,通过改变与能源相关的行为习惯或改进行为技术从而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即提高能效)实现节能的行为,以及通过使用优质清洁能源(即提高能质)实现节能的行为。世界节能先行国家的节能规划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由最初的减少绝对能源使用量(energy saving),到保持能源消费总量基本不增长的情况下发展经济(energy conservation),再到注重能源效率(energy efficiency),直到近期由于能源消费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进入climate change阶段。在整个推行节能的过程中,能源战略已逐渐从传统的增加供给转向需求管理。要进行能源需求管理,关键是深入理解并掌握能源消费主体的需求行为,并把握其规律性。本文期待从理论创新的角度,对公众能源消费选择行为进行系统、详尽的研究,分析解释变量、偏好(效用)、选择行为三者之间的转换机制,即人们对选择对象的偏好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偏好又是如何决定一定的选择行为,这有助于更好地分析、预测人们的能源消费选择行为,为政府制定政策引导能源需求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此外,在行为研究的基础上,透析我国政府节能引导政策的现状和效应,同时借鉴节能先行国家政府引导政策的基本经验,设计、构建促进我国公众节能行为的政府引导政策框架,从而促使政府倡导的节能理念转化为微观主体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蔚然形成崇尚节能、科学用能的文明行为规范。一作为现实中的“理性经济人”,利益驱动是影响公众行为的主要原则,他会根据自身利益去平衡,从而决定节能行为的采取与否。但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当代人的能源消费不可避免地存在对后代人利益的损害,因此为减小人类整体福利损失,当代人必须对后代人进行代际补偿,换言之,理想中的公众应是兼顾自身利益与代际利益的“理性生态经济人”。为实现行为人角色的转变,本文运用微观经济学和现代行为理论对微观主体的节能行为进行分析,并引入行为特征向量深入剖析公众自身因素、行为工具因素以及政府引导政策因素在公众节能行为产生-实施-持续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途径。1.公众自身因素通过作用于先倾要素(predisposing factor)从而预先形成或改变行为主体的偏好,它为行为产生提供动机,主要与文化教育、人口素质等有关。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就形成了对行为的特定态度,不同属性的行为主体面临同样的选择肢,其选择结果可能大不相同。2.行为工具因素通过作用于先倾要素和强化要素(reinforcing factor)来影响行为的发生与继续。节能措施的实施范围、方式、节能量等会使行为主体对节能行为实施的效果、成本、便捷程度等的认知与态度迥异,从而影响能源消费者节能行为选择的偏好与动机以及节能措施的接受或采用程度,进而决定公众的节能努力和效果。笔者在2006年5月对山东省济南市居民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运用联合分析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数据处理,结果显示:居民在进行节能活动时,首要考虑的是节能措施的效果,其次是节能成本和项目,而对节能实现途径不太关注;居民更偏好效果明显、成本低的节能措施;倾向于简单、初级的行为节能方式,即通过改变用能习惯实现节能,而在技术节能方式中,更倾向通过购买能效用具而非改造原来用具实现节能。3.由于“市场失灵”、“代际不公平”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政府引导政策因素贯穿行为形成、实施与继续的全过程,通过对先倾、促成(enabling factor)和强化要素发生作用,既影响行为主体的偏好与动机,又影响行为的实施基础,还通过强化或淡化行为主体对行为结果的反应决定行为的继续与否。此外,按照政策科学的分类,政府引导政策可以分为三类:法律政策、经济政策以及信息交流政策或曰说教政策,其中法律政策可以通过强制力来构建整个公众群体的期望行为模型,并巩固预期的政策效果;信息交流政策主要通过改变行为主体的观念和价值取向,使之树立起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节能意识,从而改变生产、生活消费行为方式;经济政策的核心作用是贯彻物质利益原则,通过各种具体的经济措施不断调整各行为主体的经济利益关系,限制负外部性行为,奖励正外部性活动,把行为主体的局部利益、短期利益同全社会的共同利益、长期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赋予行为主体自主寻找最低成本实现最高效能源消费行为的同时,使得行为者最终做出的决策和行为方式选择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节能的经济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接调整微观主体行为的宏观政策,如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其作用机制在于对先倾要素和促成要素产生影响:1)先倾要素:通过政策差别可以向能源消费者明示政府的政策导向,进而改变行为主体的态度和意识,形成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动机;2)促成要素:通过政策正向和反向作用增加或降低行为成本来促使公众选择政府引导的行为模式,但是直接经济政策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能源富有价格弹性。二是间接政策,它不直接作用于微观主体,而是通过改变微观主体的外界环境促使行为改变,如产业政策等。按照三因素对节能行为的作用机制和影响程度,将其纳入两阶段能源需求函数,从而构建出公众能源消费函数w_i=α_i(?)_i+ε_i(F_c+F_b+F_p)[λ+γln(P_e/P_n)+βln(y/P)]。公众自身因素(F_c)与行为工具因素(F_b)会通过影响行为主体的偏好来决定能源消费的无差异曲线,而政府引导政策因素(F_P)则会通过改变节能与不节能行为的相对价格或行为主体的经济能力约束旋转或平移预算线,从而引导最优点向节能行为转移。在对公众节能行为的特征、影响因素及因素的作用机理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之后,本文转入实证篇。文中选取了代表三种不同能源情势和消费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欧盟、日本和美国,从而对节能先行国家的引导政策进行回顾与评价。首先,通过对三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经济和信息政策的总结,可以看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节能政策实现了区别于结构变化的实质性能耗降低,获得了显著的能源效应、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政策的成功主要源于以下方面的基础:1)正确处理和协调各利益主体在节能中的地位和职能;2)建立系统完善的能源管理体制和能源管理模式;3)注重各种节能政策的连贯性和互动性;4)政策设计的原则是基于性能(或目标),而非单纯的成本;5)注重非政府组织在节能中的作用;6)保持政策的动态性。其次,同样是节能先行国家,内部节能效果也差异很大,这一方面与两国节能政策的执行方式和力度有关,但国家的自然资源禀赋、文化地理环境、产业结构等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提出节能,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在能源消费的总量水平、能源强度、能源消费结构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改善,而且节能政策带来的能源强度降低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优化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应,中国已实现了向非能源依赖型国家的转变,节能政策的推行不会给经济增长带来负效应。按照对1980-2005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的计量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中国的节能政策虽不如有些专家和学者描述的那么有效,但还是值得肯定,且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强化:法律政策作用效果微弱;信息宣传和教育示范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效应,但距离期望效果差距还很大;经济政策中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价格政策对节能目标的实现影响较大,而补贴政策由于普及率低、力度小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甚至会对节能产生负效应。另外,对于目前在节能领域取得的成就,计量分析也表明了产业结构调整是贯彻始终发挥作用的最有效政策。根据前述研究结论,在分析当前中国节能现实背景的基础上,文章设计与构建了促进公众节能行为的引导政策体系。新时期的节能政策应从“需求”与“供给”两方面入手,具体设想如下:建立“政监分离”的独立节能监管机构,从而有一个独立于其它部门并且强有力的机构来确保将节能提高到与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健全和完善节能法律体系,尤其是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集基本法、专项法和执行法为一体的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与推广节能宣传体系,通过设立节能咨询点和网站、制作和发布节能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项目,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并且大力发挥国内国际节能中介组织的作用,实现节能领域的合作共赢;构建有效多样的节能经济政策体系,包括基于综合、差别和中性三原则的激励与约束兼容的能源税收体系;基于性能的动态补贴政策;拓展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与私人渠道的融资政策;强化政府采购执行、监管的高度集中化和信息化;体现能源比价关系的超额累进定价机制;带有严格约束指标和市场准入标准的产业结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