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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自诞生那天起,就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背靠市长,面向市场”之说。作为地方政府一种重要的筹资模式,融资平台按照地方政府行政指令,通过各种渠道为地方政府筹集了大量建设资金,有利支持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供给职能的发挥。可以说,融资平台就是地方政府的“钱袋子”。但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之间的这种关系并不是恒久不变的。2014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出台和新《预算法》的实施,剥离了融资平台所承担的政府举债和公共项目融资职能,将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行为明确取缔,地方政府和人大也不得再为融资平台进行信用担保。至此,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获得建设资金的渠道被彻底截断,而融资平台也不能再利用政府信用筹集资金,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考验。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和访谈等研究方法,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政企关系等基本概念切入,首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概况及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介绍,以期对本文所研究问题及所涉及的概念、背景、理论有一个深入全面的认识。然后,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以2014年中央政府债务新政和配套法律法规出台为界,对前、后两个不同时期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关系及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构建出二者关系演变的基本分析框架。接着,以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对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之间关系演变的具体路径深入剖析,总结梳理出二者关系的现状以及在演变过程中各利益主体面临的困境及摩擦性问题,并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三个层面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演变过程中利益主体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从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地方政府推动落实、融资平台自我完善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和合理化建议,供各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