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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切入点,选取了2006-2013年我国A股上市的非金融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描述性统计、多元回归分析等统计学方法深入研究了劳动保护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显著增强了企业对创新的关注程度,这种现象在国有企业表现较弱,在民营企业表现更为明显;进一步研究发现与劳动密集程度较低的企业相比,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在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企业中更强;与学历水平较低的企业相比,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在学历水平较高的企业中更强。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企业创新和经营业绩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企业创新有利于提升未来的经营业绩,但是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企业创新价值提升的促进作用并没有得到验证。本文的启示意义在于,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这一外生事件为研究视角,探讨了劳动保护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丰富了转型经济时期我国关于劳动保护和企业创新的相关文献,同时也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