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自我国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以来,2007年至2010年分别约有213万、240万、269万、315万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额占当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左右。然而招商银行(2011)报告显示,2010年以可投资资产超过1千万为标准的高净值人数达50万人,其拥有的财富占全国的比重达到24%。李强(2008)调查显示仅年收入超过15万的私营业主人数就高达1千万。对比高收入者拥有的财富量以及高收入者人数,目前我国高收入者纳税不遵从程度已相当严重,“为富不税”不仅造成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加剧收入分配不公,而且不利于全社会诚信纳税环境的形成。本文通过研究OECD成员国近年来的高净值个人税收遵从风险管理实践,按照风险识别、评估和排序、行为分析以及应对策略这一流程,总结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西方国家针对高净值个人四大特点,即征管的复杂性、对税收收入的高贡献度、更倾向于税收筹划及受关注度高,在获取充分、及时和准确的相关信息之后,运用数据比对、数据挖掘等方法分析和处理信息,继而运用矩阵风险图的思路对遵从风险进行排序。税务机关主要从强化依法纳税意识、提供高效的纳税服务、加强税务稽查以及规范税务中介的活动等方面应对高净值个人遵从风险。根据我国当前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现状,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首先,建立专职的风险管理机构以及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内外部信息得到真实、准确、及时、充分的搜集和传递。第二,通过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并结合当地高收入个人的税源分布状况及征管难点,筛选重点核查对象。第三,在合理确定评估指标后,确定各指标预警值,并通过综合风险积分对风险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实现对风险的排序,完善风险评估体系。最后,高收入个人所得税遵从风险管理需要对其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建立高效评估和稽查机制,同时强化与税务中介机构的合作与监管,促进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