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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对提高我国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持续稳定高产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农药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也存在巨大威胁,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绿色化发展的目的就是在最大限度的发挥农药积极作用的同时,有效减少农药对环境的破坏、保障人类身体健康。事实上,我国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的绿色化有一段历史的发展过程,只有从历史的视角对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发展的全过程进行考察,我们才能更客观的看待各项法律制度制定的背景与目的,才能更全面的掌握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发展的规律与趋势,进而找到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得以全面发展的最佳路径。本文按历史的发展脉络,将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的绿色化变迁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绿色化萌芽阶段、绿色化起步阶段和绿色化初步发展阶段。文章以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经济等相关社会因素为分析背景,以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制度、农药经营制度与农药使用制度为研究主线,深刻探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的变迁规律,总结成败得失,进而探寻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全面发展的法律构想。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研究萌芽阶段的农药管理法律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78年,为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萌芽阶段,受特定历史条件影响,此阶段,政策是农药管理的主要手段,农药生产是管理的主要内容。该部分对农药质量要求、高效低毒农药的发展、农药工业三废的治理以及农药残留限量等农药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定作出了详细分析,勾勒出了萌芽阶段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概貌。第二部分主要研究1978至1997年间,绿色化起步阶段的农药管理法律制度。为全面掌握这一时期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的绿色化发展状况,该部分首先详细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药管理法制发展的宏观法律环境,然后对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制度、经营制度、使用制度相关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从而详细阐述了这一时期的农药管理法律制度是如何体现其绿色化特点的。第三部分主要研究1997年至今,绿色化初步发展阶段的农药管理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消极的外部压力与国内农药管理法制的积极建设共同促进了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的绿色化发展。该部分在分析《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条文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这一时期的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等法律制度的绿色化是如何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得以初步发展的。第四部分剖析了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变迁规律。该部分首先从外在变迁规律入手,揭示了我国农药管理法制形式上与内容上的变迁规律,然后在制度变迁理论的指导下,得出了我国农药管理法制经历了路径依赖式的演化性变迁,其过程还受到了行动者思想观念的影响的论断。第五部分阐述了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绿色化进一步发展的初步构想。该部分以之前论述为基础,提出了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进一步发展的法律设想,笔者认为监管力度的加大,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等绿色化新制度的建立,罚则条款的健全将是促进农药管理法制绿色化全面发展的最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