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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稳健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之一,从其产生到发展一直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国内外学者也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分析,从之前的稳健性特征到近期与公司治理理论的关系,不仅丰富了稳健性的内容,也极大地扩展了稳健性的外延。本文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将会计稳健性和最终控制人相联系,进一步探讨最终控制人性质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本文沿着金字塔链条向上追溯,以最终控制人的所有权属性为切入点,在借鉴已有终极所有权和会计稳健性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之前研究的不足与缺陷,结合我国当前的制度背景下的环境,采用Basu模型以及Khan和Watts(2007)提出的C—Score指标计量会计稳健性。从最终控制人性质为切入点,将其分为国有控制上市公司和非国有控制上市公司,同时将国有控制进一步划分为中央控制和地方控制,以区分不同层级的国有控制上市公司。在非国有控制大类中,又包括自然人控制、外资控制和集体控制等等,本文仅以自然人控制为研究对象。并研究探讨了不同性质的最终控制人,最终控制人的控制权、现金流量权、两权分离程度是怎样影响企业的会计稳健性。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五个研究假设,并选取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11—2014年5230个相关数据为样本,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研究会计稳健性。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旨在揭示最终控制人性质对稳健性的影响根源,联系我国当前经济环境分析其原因,为保护投资者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相关理论依据,使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有信心,使其处于一种良好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也为我国相关准则制定机构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有利于相关规定的完善。终上所述,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有:第一,利用所搜集到的数据判别不同性质的最终控制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第二,在此差异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背景,分析其存在的原因;第三,针对形成的原因,对于提高稳健性方面如何处理,联系我国当前经济环境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基于上述内容,通过本文的研究假设,进一步证实了:(1)我国的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家性质比自然人性质的稳健性水平要高;(2)最终控制人为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比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稳健性水平低;(3)最终控制人的控制权与会计稳健性呈负相关,现金流量权与会计稳健性呈正相关。本文的研究结论也可以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为提供重要的依据,为证券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