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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黄土高原实施了各项生态修复工程,极大的改善了该地区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生态修复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互馈关系尚不明确,尤其是以农户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的自然-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协调发展关系研究较少。鉴于此,本研究基于黄土高原不同类型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分异特点,选择黄土高塬沟壑区(陕西长武)、黄土丘陵沟壑区(陕西安塞)、黄土宽梁缓坡丘陵区(宁夏固原原州区)、黄土残塬沟壑区的典型县区(山西吉县),利用1996-2016年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数据和调研数据,分析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互馈关系以及延河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经济耦合系统协同发展的主体行为,探究黄土高原不同类型区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方向,进而为区域实现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协调发展提供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主要结果如下:(1)1996-2016年间,安塞县、长武县、原州区和吉县的经济总量、经济质量、经济结构等区域经济发展指标、人口总量、就业结构、社区发展等区域社会发展指标不断趋于向好,表明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各县域之间社会经济基础、地缘因素,以及生态环境因素的不同,黄土高原不同类型区社会经济具有区域分异特点。(2)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增量变化之间的互馈效应:脉冲响应表明,不同类型区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修复之间互馈效应显著、经济发展与生态修复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但县与县之间有所差异,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修复的促进作用有待提高。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原州区生态修复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医疗事业的进步;安塞县生态修复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相互促进作用,社会经济增长和生态修复都对医疗进步具有促进作用;吉县生态修复与经济增量存在相互促进作用,经济增长和生态修复对医疗事业具有促进作用;长武县生态修复对社会、经济增长具有一定促进作用。(3)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之间的互馈效应:脉冲响应表明,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会滞后一年。经济结构指标与社会结构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较小,生态修复指标与社会经济结构指标之间相互影响较为显著。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原州区生态修复水平对产业结构变化和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产业结构变化对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安塞县产业结构与生态修复存在一定相互促进关系,产业结构与生态修复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吉县产业结构变化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长武县生态修复对产业结构具有明显促进作用,产业结构变化和生态修复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计划行为(TPB)理论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表明,农户生态修复行为对社会经济效益的感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农户因生活行为惯性以及生活条件的限制,生活行为方式不能与生态-经济-社会耦合系统协同发展相契合,并且农户因接受农业技术培训而表现出与耦合系统协同发展的同趋向性。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1)统筹处理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生态修复政策实施长效机制;(2)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水平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修复的促进作用;(3)改善群众生活,发展社会事业,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生态修复与配套社会经济政策;(4)跟进农户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调整配套措施,同时强化耦合系统主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