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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世界各国能源需求扩大,不可再生能源——石油和天然气日益成为争夺焦点。进入21世纪,拉丁美洲油气资源储量逐年上升,在国际能源格局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与此同时,同时以委内瑞拉为首的几大油气资源国相继调整其能源政策,通过国有化加强对本国资源的控制权。拉美国家此轮能源国有化不仅具有新时期下的新特点,而且对国内外的各个方面产生了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本轮拉美油气资源国有化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上世纪30年代和60年代,拉美分别经历了针对油气产业的两轮国有化浪潮,不仅显示出拉美油气政策调整的惯性特点,更为此次,也是拉美历史上第三轮国有化的发展和壮大埋下伏笔。新世纪以来,伴随拉美国家左派政府的上台,要求寻找立足于拉美自身情况的新发展模式的呼声越来越高。国有化再次成为拉美左派政府在经济政策层面的重要措施。前期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使拉美能源产业私有化比重很高,这为此次拉美主要产油国在能源领域率先开始国有化提供了可能。此外,拉美第三轮油气国有化的经济动因也很明显。面对飞涨的国际油价以及储量丰富的新油气田的发现,拉美政府迫切要求夺回油气产业控制权,从而通过提高利润分成比例和控股比例,获得更高的石油收入,用于治理国内经济,使本国人民更多地受益于油气资源,而非外国资本。随着国内能源赤字的激增,阿根廷等过还需要通过油气国有化满足国内能源需求。同时,本轮国有化也是拉美政府及其领导人满足其执政需求和意识形态需求的工具,迎合民族主义情绪,提高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
在国有化过程方面,委内瑞拉的政策颁布最早,调整幅度最大,其主要形式为:宣布国家主权,控制外资比例;提高税费,扩大石油收益;整合国内石油市场,进一步扩大国有比例。紧随其后的是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阿根廷三国。这些国家的国有化措施有很多共同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四国油气国有化的第一步均为颁布法令或法案,为后续谈判及解决纠纷构建法律基础;第二,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都通过提高税费,扩大政府分成比重;第三,四国国有化过程均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与此同时,各国又都有着一些各自的特点。比如,因为更强调扩大石油收益,所以厄瓜多尔没有组建国家控股的合资公司,而只是变更合同模式;此外,厄瓜多尔花费更长时间用于制定进行油气国有化政策的相关法律,多次修改适应当时需要;而阿根廷国有化措施目前只针对西班牙莱普索尔公司,波及企业尚不很多。通过分析四国国有化的具体过程,可以看出第三轮油气国有化具备新时期下的新特点:第一,波及范围仅限于拉美四个左翼国家;第二,政治色彩浓厚;第三,仍然允许外资参与国内油气产业,但是要服从新的合资比例;第四,调整财税政策使资源利益最大化;第五;循序渐进性,保证国有化的合法性。第三轮国有化是有限度的,且形式较为温和,表现出拉美政府在资源利用观念上的转变。
此轮国有化对拉美本地区、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地区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拉美本地区方面,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全面控制油气产业,外资流失面临资金困难;第二,投资不足致使产量下滑,靠高油价支撑油气收入;第三,补偿及后续投资加重财政压力;第四,油气收入用于社会项目支出,油气产业面临投资不足。在国际影响方面,第一,拉美第三轮国有化改变世界能源格局中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以及国有石油公司-私有石油公司的力量对比;第二,改变国际能源市场规则,撼动西方石油定价体制;第三,使国际能源地缘政治斗争更加激烈。对中国而言,本轮拉美国有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虽然西方企业的撤离为拥有外交、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中资企业提供发展空间,但国有化后的拉美市场风险明显加大,且中资企业将面临利润下降和成本上升的压力,对继续深化与拉美的能源合作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