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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珍珠可以分为南珠和东珠,南珠是指产于我国两广、海南沿海一带的海水珍珠,东珠是指产于我国东北地区的淡水珍珠。珍珠采捞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明清以前的历代统治者对采珠的管理措施有传承,也有发展变化,到了明朝,珠池业管理达到了空前严密的地步。为确保皇室对珍珠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确保珍珠的数量和质量,明朝差遣珠池太监进行管制督采,设置兵弁守卫珠池;清朝则任命当地官员负责采珠活动,将采珠活动纳入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本论文以明清时期的南珠和东珠采捞为中心,结合当时的采珠活动和具体的管理制度,系统阐述明清两朝的珠池业的兴衰变迁,揭示其作为特殊垄断性行业的扰民虐政影响。首先梳理明朝以前的采珠历史,展示历代采珠业的发展历程及其管理制度沿革,重点介绍明朝南珠的采捞、管理和运作情况,揭示了皇权专制下的采珠劳民伤财的本质,此外探讨明清鼎革后清朝东珠的采捞和地方官员的管理。在比较总结明清两代采珠的问题上,揭示采珠业在传统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地位和作用。采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可以说是无足轻重,但是它主要是为满足皇室奢侈消费,是典型的垄断性官营行业,所以采珠业管理除了具有一般官营行业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特殊的管理机制和特征。此外,采珠业也常受最高统治者的喜好和相关环境条件变化的影响,时断时续,具有临时性、多变性和不稳定性特点。在皇权专制统治压迫下的珠民处境悲惨,采珠的主要承担者珠民地位低下,艰辛劳作,收入甚微。值得注意的是,贪得无厌、竭泽而渔的无节制采捞最终导致了珍珠资源的匮乏。总的看来,明清时期无论南珠或东珠,采珠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它的扰民危害性也显得特别突出,尤其在明代,长期受时人的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