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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我国面临着来自于多元化不稳定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在社会、经济及政治领域都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和危机;同时,社会大众在很多领域的认知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也加速了社会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的激化,这些矛盾普遍表现出多事件性、高聚合性以及强对抗性的典型特征,再加上各类自然灾害的侵扰,使得共危机事件在我国各地屡见发生。在大部分情况下,地方政府是各类社会公共危机治理的前沿阵地,作为进行区域管辖的职能政府,它们对于一般的社会公共危机苗头、原因都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和掌控,成为公共危机治理的坚实基础,但是在公共危机发生时,地方政府在面对意识与行为冲突、理性与感性对抗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僵硬的公共危机管理方式与手段,都是当前政府治理公共危机能力不高的重要表现。因此,如何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能力,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当前公共危机治理中必须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以山西省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为对象,从构建协同治理模式展开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首先对公共危机及其治理涉及到的有关概念、理论进行解析,其中主要包括有公共危机的概念、类型、特点概述,也包含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系统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等。通过对山西省目前不同的公共危机事件分类及分级进行概述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山西省公共危机治理的基本模式进行解析,分析其在政府意识、社会组织参与、公众参与、媒体合作方面存在的线性问题。之后,以美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中对公共危机治理的经验进行分析,得出启示,作为山西省公共危机治理进一步优化的借鉴,最后在对山西省公共危机治理的协同模式构建原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辅助、公众积极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并针对该模式的具体实施途径进行了探索。论文的研究,依托协同管理理论进行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公共危机的理论切入点,这对于进一步丰富和补充国内外对于公共危机治理的理论体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有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地方政府从协调处理社会大众内部矛盾的视角实现善治,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和服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