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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民间慈善事业异常活跃,成都尤其如此。20世纪20、30年代,成都先后出现100余个慈善团体,民间慈善团体占其主要部分,中西组合慈善会、慈惠堂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民间善团。本文即以成都为例,并以慈惠堂、中西组合慈善会为个案,对民间善团的施善举措、经费、办善思想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民国时期民间善团以传统施善为主,与此同时,随着新的社会形势的出现以及西方社会思想的传入,部分传统善团的主持者逐渐转变办善观念,而具有“现代”意义的新式善团也开始零星出现。成立于1921年的中西组合慈善会为基督教人士及成都社会人士共同举办,是在华基督教传教士改变传教方式及成都社会人士改变办善观念的产物,为新式善团的代表。而慈惠堂前身主要为前清官办善团,1924年始陆续拨归绅办,传统意味较浓。但就“传统”与“现代”而言,二者的办善理念与办善实践均处于一个过渡时期,只是各有侧重。此外,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两类善团的救济能力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本文的考察主要侧重于两方面:首先,力图展现民间善团的复杂性。无论是在办善观念还是在办善实践上,民间善团多类“旧式”善堂,传统性是其主要特征,但又受时代的影响,现代办善观念开始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践,而某些趋向于“现代性”的善团又不可避免地带有传统因素,结果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相互渗透的局面,较难对其“传统”或“现代”性特征进行单一判断。其次,力图揭示民间善团与政府的关系,民间慈善界承担了慈善救济的主要任务。民间善团一般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社团,同时又处于政府的监督、查核之下,其活动主要限于慈善救济之内。到30年代后期,随着战事的扩大,政府加强了干预力度,民间善团逐渐失去了其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