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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零售额的绝大部分是由医疗机构来实现的,所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近几年来,国家也对这方面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后同),科学的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2002年1月21日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药事管理组,并设药学部门。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预示着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将从传统的药品供应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技术服务模式转变。本文拟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内容的几个重点方面作一下探讨,以期和各位专家老师共商。首先,发挥药物经济学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的作用。药物经济学可从多方面来调控药品费用的迅速上涨幅度,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加速我国医疗机构制剂发展。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临床医疗科研需要、弥补市场药品不足、保障人民健康及培养医疗机构药学人才、开发新药等方面起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其三,借鉴国外经验,大力发展我国临床药学,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但是只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一定会在改革中不断得以发展;最后,探讨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问题。基层医疗机构——我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如果出现问题会使整个体系不能正常运转,也会导致整个体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体系的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