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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规范的征信业是完善信用体系的重要标志之一,有力保障了经济金融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和谐进步。但目前广东省在个人征信中存在着种种弊端,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屡屡发生。创造良好、有序的社会信用环境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重建信用管理体系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广东省个人征信中的现状、存在问题为切入点,分析了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对策研究,这对我国即将研究制订的个人信息法有现实的重要参考意义。全文共由四章内容组成:
第一章主要讨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内容。
第二章介绍了广东省个人征信建设和发展情况。2006年1月人民银行开通了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广东省在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上取得一定的进展,各地商业银行利用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防范个人贷款风险有所增加,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影响力不断加强,文中也指出了广东省在信用评估机构和信用评级标准以及制度建设的一些基本情况。
第三章分析了广东省个人征信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侧重于从个人征信过程中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等信用主体对个人信用隐私权、知情权、修改权、利用权和维护权的侵害入手,深入的分析了信用主体对个人信用权侵害的种种表现和原因。
第四章相关对策建议。本文主要从政府监管、法律、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及机制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一是发挥政府在建设个人征信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个人信用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证;三是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全省统一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四是建立数据库的经营模式应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模式;五是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模型,以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客观公正地评估个人信用等级;六是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和风险转嫁机制、失信行为惩罚机制,彻底解决信息的事后不对称问题,减少道德风险的实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