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的实施,国家进一步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及上报中的主体职责。为了了解制药企业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以江苏省某中成药企业为研究现场,采用回顾性分析、问卷调查以及质性研究等方法,系统开展了针对某中成药企业ADR监测上报工作情况的研究。第一部分:某中成药企2013-2019年不良反应报告回顾性分析目的:了解某中成药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现状以及中成药不良反应的特点。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法,以某中成药企业2013-2019年(1-11月)期间ADR监测数据为基础,综合分析和评价ADR发生者的年龄情况、性别比例、给药途径情况、临床表现情况、累及的器官情况、药物种类、报告人员等信息。结果:通过对1699例ADR事件分析,在上报来源方面,2013-2016年共1060例ADR报告上报来源未标明,在2017-2019年(1-11月)期间有明显标明来源的ADR报告中,生产企业上报比例有增长趋势,从2017年占比5.6%,提升到2019年(1-11月)占比17.24%。在1699例ADR报告中,男性患者有900例,女性患者有799例,男女比例为1:0.89。以新的一般不良反应居多(75.93%),多发生于60岁以上人群(33.49%),累及器官主要是消化系统(50.53%),ADR的结果以“痊愈”为主(54.21%),ADR因果关系评价统计结果“可能”最多(49.26%)。结论:2013-2019年(1-11月)某中成药企业每年ADR报告呈现上升趋势,从2015年开始ADR报告例数增长较快,受《公告》实施的影响,生产企业作为ADR上报来源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某中成药企业ADR呈现新发一般不良反应多、老年人群高发、药品不良反应累及消化系统比例大的特点;此外,在上报问题方面,某中成药企业近7年来上报的ADR存在报告数量不高以及部分报告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现象。第二部分:某中成药企业营销人员ADR认知及影响因素分析目的:了解某中成药企业营销人员的ADR认知现状及影响因素,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企业内部改进措施,发挥营销人员主动参与ADR的工作,为推进《公告》有效实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对某中成药企业50%的营销人员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基本概念、ADR上报法规的认知、上报程序及用药安全,采用频数及构成比描述调查结果,ADR认知度的影响因素分析使用χ~2分析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此次共调查498人,回收有效问卷480份,有效回收率为96.39%。平均年龄35.81±7.26岁,56.45%的营销人员为男性。绝大多数营销人员知道ADR(93.54%),75.63%知道我国实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但只有61.25%认为生产企业也需要上报ADR,而且21.67%无法准确判断何种情况的ADR应该上报。依据10道客观题回答正确情况,营销人员平均得分为5.75分,处于较低水平。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结果均显示文化程度、职称因素与认知程度高低有关(P<0.05),营销人员的文化程度或职称越高,他们的认知程度就越好。结论:受访的某中成药企业销售人员对ADR认知程度欠佳,对于制药企业作为报告主体之一的责任还不了解,而且对何种ADR该上报并不清晰。若要将营销人员作为制药企业上报ADR的主要渠道,那么加强对低文化程度和低职称营销人员开展ADR专业知识的培训,对于提高制药企业ADR报告率显得非常必要。第三部分:某中成药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的质性研究目的:了解某中成药企业实施《公告》后不良反应上报监测工作的实施情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改进ADR监测提供对策和参考。方法:采用半结构式、一对一深入访谈方式筛选符合标准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人员开展质性研究,采用QSR Nvivo 8.0软件,借助于Colaozzi七步法对访谈内容进行分析,从而形成对某中成药企业相关人员对不良反应监测的看法并分析其原因。结果:某中成药企业6名在职管理者及12名ADR监测岗位相关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ADR监测岗位人员,都非常重视ADR监测及上报工作,为配合《公告》实施对企业内部ADR监测和上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专门的监测机构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落实职责和明确分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与《公告》要求还存在差距,相关人员ADR监测上报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在ADR监测及上报方面不愿进行过多的投入,以及担心ADR监测给企业带来患者纠纷等问题。结论:《公告》执行进一步强化了制药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了制药企业直报ADR工作,但国家应制定和完善ADR监测上报指南,对患者进行安全用药知识的普及,尽快建立ADR救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也应加强对ADR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以确保可持续性地做好ADR监测工作。经过以上三部分的系统研究,针对某中成药企业ADR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提出六个对策:一是针对中成药ADR特点,制定ADR上报规范,强化中成药ADR报告质量;二是充分利用营销人员组建上报网络,加强ADR相关培训,提高报告数量;三是主动开展ADR报告分析,增强药品风险管理意识,提升药品安全性;四是强化日常工作督查,加强对企业的工作培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五是制订技术指南性文件,配套激励政策,给企业更清晰的ADR监测指引;六是加强全民用药安全知识宣传,建立ADR救济法律法规,消除企业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