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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正式入刑,并呈现高发态势,但由于各地的司法实践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同时由于缺乏与此相对应的司法解释,在定罪和量刑的把握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在实践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乱,需要结合立法及司法实际予以解决。本文首先对江苏省某市检察机关近2年来办案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以司法实践的需要为目标,秉承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以实践与理论为视角,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