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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处的世纪,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和相对性的时代。这客观上要求人类思维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在保留对精确思维方式研究的前提下,对模糊思维方式进行研究不失为一条思维创新的途径。模糊思维方式是以隶属律为基本规律,从广泛存在的模糊信息中提取出相对确定的有意义的成分,进而通过辩证的方式对事物业已渐变的、运动的质达到可靠性把握的一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它是人们通过对模糊事物“量”的变化和发展的把握进而实现对事物“质”的辩证认识的一种思维方式。事物“两极对立的不充分性”和“自身同一的相对性”是模糊思维方式得以存在的哲学理论基础。模糊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主要有简单准确性、瞬时判断性和认知恒常性等三种特性。模糊思维方式不是模态思维方式、混沌思维方式,更不是非线性思维方式,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隶属律是模糊思维方式遵循的基本规律。模糊思维方式与精确思维方式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模糊思维方式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传统型模糊思维方式和现代型模糊思维方式两个阶段。从哲学反思的角度讲,模糊思维方式把握世界既存在可能性,也具有必要性。模糊抽象思维、模糊形象思维和模糊灵感思维是模糊思维方式把握世界的三种主要形态。就其理论意义而言,模糊思维方式弥补了人类认识的不足与空白,是人类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它使认识更加地可靠化和真实化。就其实践价值而言,莫过于模糊思维方式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价值。在一定条件下,模糊思维方式以其独特的模糊认识论和模糊化的处理方法,在描述复杂系统客体的运动状态和规律以及在解决复杂系统客体存在的各类问题中发挥着精确思维方式难以替代的作用。以模糊思维方式在“社会经济管理”和“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应用为例,文章深刻阐释了模糊思维方式在描述和解决复杂客体存在的各类问题中所发挥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