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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旅游生态环境容量理论、LAC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协调论、博弈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分析我国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首次从利益相关者协调性的视角建立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评价模型,文章将政府、社区居民、生态旅游者、禁止开发区域管理者、旅游企业、非人类物种等六大利益主体的协调性作为目标准则,构建了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发展协调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基于利益相关者协调的禁止开发区生态旅游发展的理论框架,全文共分7章。
第一章主要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
第二章对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的概念及其本文研究的范围作出界定。
第三章对国内外该领域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全面的介绍,并对文章研究主题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
第四章设计了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发展协调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层次分析法、加权综合指数法,构建了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发展协调性综合评价模型,并得出综合评价指数。
第五章通过调查分析湘粤赣边界禁止开发区域的资源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以及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构建湘粤赣边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发展的五大模式:区域合作模式、社区共管模式、政府+志愿者模式、生态协作模式、利益相关者共生模式。
第六章选取莽山作为禁止开发区域研究对象,进行了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了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旅游发展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和发展模式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七章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结论、不足以及建议,并提出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