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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运行21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成为治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新型救助制度。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体现了政府对公民流动自由的尊重。但是,在生产要素一定会朝着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流动这一市场经济规则的作用下,北京作为全国经济相对发达的特大城市,事实上已经成为外来人口流入的重要目标。日益高涨的城市化浪潮使北京市的社会救助形势越来越严峻,救助设施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救助资金的匮乏、救助模式单一等问题困扰着救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救助设施和救助模式是北京市救助体系中最为核心和基础的两个要素。救助设施的有效利用必须借助一体化、灵活的救助模式,而救助模式也只有在救助设施合理配置和整合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本研究正是抓住了二者的这种密切关系,对北京市整个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展开研究的。
本研究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阐述中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变迁史,探讨了新救助制度相比于收容遣送制度的突破,以及新救助制度本身设计的不足。第二部分在对北京市救助设施和救助模式实证调研的基础上,指出造成北京市社会救助设施供需失衡和救助执行难题的主要原因是救助制度体系中相关机制的缺位、救助模式创新不足以及救助资源缺乏统筹。第三部分在与国内外大城市进行差异化分析比较后,对北京市救助实践形成启示。第四部分是解决问题,提出完善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方案构想,即逐渐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的社会救助模式。政府是社会救助的主体,是决策和筹资的主体,要加大救助设施投资力度;社区参与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未来发展方向。政府应继续鼓励社区参与社会救助模式的普及,并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在治理城市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组建社区支持的救助网络,实现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有效结合,才能更加有力的推进救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