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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无人机也从离我们触不可及的时代“飞入”寻常百姓家。民用无人机在影视拍摄、物流运输、资源探测等消费市场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用途。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无人机在物资投放、疫情监控、信息获取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虽然无人机有诸多用途,但应用于消费市场的民用无人机毕竟刚刚起步,作为新兴事物,其发展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和挑战。在当前无人机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黑飞”的问题,导致了国家航空秩序、公共安全、个人隐私以及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无人机行业发展的质疑。目前,我国虽然有一系列关于航空的规定,涉及民用航空法、飞行规制、驾驶员资质、适航规定等方面,但总体法律规制却远远不足,规定的位阶不高,系统过于庞杂,立法步伐有待加快。无人机“黑飞”是当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表面问题,究其根源,在无人机的飞行准入和运行过程中,法律监管都存在缺失,而行政机关作为与无人机使用者最直接接触的主体,其行政立法对无人机的使用有着重大导向和规范作用。如何解决“黑飞”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实现民用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这个解决方案中,一方面,要依靠法律的规制,行政立法要科学合理,另一方面,要通过技术手段来进行运行上的规制,同时严格执法,以强有力的执行来实现法的严格遵守。本文以“黑飞”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对“黑飞”的分析,从而对整个民用无人机的监管进行思考。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将民用无人机概念中的核心,即无人机系统提炼出来,并对当前无人机市场现状和分类情况进行说明,为后文进一步论证做好铺垫。第二章分析了当前“黑飞”的现状以及原因,并从执法、司法的角度来分析关于无人机立法的适用现状,并由此引出对法律规制现状的描述和对行政立法效力的分析。第三章根据前文“黑飞”原因的分析,从驾驶员资质、禁飞区的规定以及飞行计划申请这三个角度进行剖析,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当前立法中的不足。第四章从行政立法监管的角度,明确立法目的,坚持法制统一、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无人机市场准入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建议。文章最后提出了结论,完善行政立法,坚持灵活监管的理念,打好立法的基础才能为执法、司法提供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