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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垒球、板球三个项目兴起与发展有着近亲般的历史渊源,在技术、规则、场地及赛事上的特征也非常相似。一百多年来,这三个竞技运动项目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开展。20年前田麦久博士提出并建立项群训练理论时,由于这三个项目均为非奥运会项目,因此未被纳入项群分类体系中。随着棒垒球分别于1992年和1996年被确定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在项群分类理论体系中为棒垒球确切定位,以丰富项群分类体系就成为当前我们研究者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对棒、垒、板球在项群分类体系中的归属定位及名称进行了研究探讨,确定它们应归属于技战能主导类项群。依棒、垒、板球比赛组织的主要特征――轮换攻防为标准,将它们命名为技战能主导类轮换攻防对抗性项群,以区别于技战能主导类项群中的其它子项群。并以项群理论为指导,采用测试法对中国北京和台湾的优秀棒球和垒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特征进行了研究,概括了中国京、台优秀棒、垒球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结构特征。本研究的结论:1.现有项群体系中没有包容棒、垒球、板球及一些奥运会竞技项目,这是田氏项目分类体系及项群训练理论的缺失,应予以补充完善2.棒、垒、板球运动具有重要的竞技价值和独特的竞技特征,因此这些运动项目应当在项群分类体系中占有应有的地位。3.技战能主导类轮换攻防对抗性项群中的棒球和垒球两个项目属奥运会比赛项目,中国大陆和台湾运动员亦具较高水平。其一般竞技能力特征可概括为:在技能方面应具备很强的选球能力、击球能力;在身体形方面:基本上需要有高大的体型及强壮的体格;在机能方面:以高能磷酸盐无氧无乳酸代谢供能为主;在身体素质方面:反映在运动员应具备强的肌力、爆发力、良好的专项速度、以及敏捷、协调、柔韧等;心智能特征主要体现在:持续的意志力、精确判断力以及机动灵活性等方面。本研究概括的京、台优秀棒、垒球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结构特征可为这些项目归属于同一项群提供实践支持。4.棒、垒、板球可组构成为一个归属于技战能主导类的独立项群。依其在比赛组织方面的主要特征,可命名为“技战能主导类轮换攻防对抗性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