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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年前的不为人知,到如今的热门话题,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促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和交往方式发生转变,在信息传播活动中表现出了空前的开放性、主动性,给人们带来了海量信息以及极大的自由感和平等感。然而也必须看到,网络在全民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网络病毒、黑客、信息垃圾、网络诈骗、侵犯隐私权、网络色情、信息垄断与两极分化、网上邪教和伪科学、网络恐怖主义……诸多网络问题让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焦虑和尴尬。这使人们越来越迫切地意识到,曾经崇尚一时的无拘无束的网络生活并非总是那么和谐,网络自由生存的时代已是昨日黄花,一个整洁规范、井井有条的网络才是网络发展的真正要求。为保障网络秩序、维护网络文明与网络安全,对网络的监管已经势在必行。
本文从论述网络信息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出发,以我国政府对网络色情信息的管制现状为视角分析出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模式存在的弊端,同时在借鉴国外政府网络管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信息政府管制模式的对策建议。
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的一般理论。首先从政府管制的传统理论入手,介绍了政府管制的概念与内涵。管制本质上是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所产生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政府机构依据法律的授权,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对社会进行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其次介绍了网络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消极的负面作用,从而得出网络信息政府管制的必要性。最后,针对互联网信息管制与保障表达自由之间存在的争议,本文认为加强政府管制与保障表达自由之间并不矛盾,有效地对互联网信息进行管制,实际上就是探讨如何实现二者最好的平衡,使得互联网自身得以高效而又健康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实现。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网络色情信息政府管制的现状。由于本文是以我国政府对网络色情信息的管制现状为视角展开对网络信息政府管制模式的探讨,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在网络空间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中,网络色情是最为严重而又最为难以控制的一种,其泛滥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严重危及了网络系统的生态平衡。我国虽然在舆论上对“是否允许网络色情存在”的问题还未有定论,但是在国家的法律精神上却是禁止的,因为这是我们文化习俗中所不提倡的,同时与我们全社会形成的道德判断也是背离的。为维护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文明网络的良性运行环境,我国政府在网络立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以及技术监管等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为清扫网络“黄毒”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三部分探讨了网络色情信息政府管制中折射的我国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模式存在的缺陷。由于对网络色情信息的管制是政府对网络信息管制的重要组成部门,因此对网络色情信息管制的方式可以折射出我国政府对整个网络信息管制模式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目前采用的“政府主导”的管制模式的特点是片面重视管制而忽略对网络自由的保护;片面强调政府行政手段而忽视行业自律等其他手段的应用。这一方面与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状况有关,行业组织在这方面缺乏合作精神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与行政机关干预太多有关。具体说来,我国的管制模式在网络管制立法的制定、政府管制机构的设置及其执法、技术监管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这部分对政府管制模式缺陷的分析正是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网络信息政府管制的基础。
第四部门对我国网络信息政府管制模式的完善做了一些思考。首先介绍了国外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的现状,由于各国在价值观、意识形态以及法制观念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各国对网络信息的管制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本部分主要对新加坡、英国、美国三个较具代表性的国家的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实践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其次针对我国网络信息政府管制存在的缺陷,在借鉴国外政府管制模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管制模式的一些对策建议。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网络管制除了要遵循网络自由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必要性原则以及比例原则四项原则之外,还必须从完善网络管制立法、设置权力统一的政府管制机构、鼓励行业自律以及强化技术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