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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基础建设占用耕地109.4万hm2,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42.7万hm2,实现了国家耕地占补平衡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耕地保护压力日益增大。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并明确提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土地开发整理为实现这个目标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经历这样的程序:选址→可行性研究→审批→规划设计→批复→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在实际的项目操作过程中无法缺少的一个步骤是工程变更,有的项目在实施前进行变更,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有的在实施后变更;有的是局部位置调整,有的是方案调整,有的是工程布局调整,变更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不可或缺环节。正是基于这一现实问题,本论文选择土地开发整理过程后评价为探讨主题,尤其是过程评价的施工评价,具体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操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找出造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方案变更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通过研究,以客观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理论设计和实际施工的偏差,找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整体运作过程中的不足,减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复工作和变更,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合理化、科学化和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论文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组织、实施三方面选择了15类因素构建了土地开发整理过程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特尔斐专家打分的方法,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后评价的过程评价的主要指标和指标权重,以及因素因子的分值。并结合肥城市国庄、陶阳采煤塌陷地复垦项目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综合分值为0.842,评价结果为“完全成功”,同时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过程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