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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弗雷格(G. Frege)在1892年提出了预设的概念,他认为任何命题总有一个明显的预设。随后,预设被引入了语言学的范畴,国内外的研究学者们从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层面对预设触发语进行过研究。Karttunen(1979)在他的《预设现象》(Presuppositional Phenomenon)中提出了“触发词”的概念,并具体地列出了31种预设触发语,而Levinson(2001)在其《语用学》(Pragmatics)一书中将其分为十三大类。国内外学者在研究预设触发语时,大都引用Levinson对预设触发语的分类,即13种预设触发语。触发语在国内外的研究比比皆是,但是从文学文本的角度分析语言预设触发语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因此,本文作者发现其中还大有研究的空间。以Levinson的分析作为基础,本文将预设触发语分为词汇和句法两个层面。词汇层面的预设触发语指的是一些能产生预设的词语及词组;句法层面的预设触发语指的是一些能触发预设的句法结构。本文以劳伦斯《儿子与情人》中人物对白作为研究语料,根据Levinson的分类使用穷尽法对其语料进行了筛选,建立了数据库。作者根据所建立的数据库,对文本中所出现的极具研究价值的触发语从词汇和句法层面对预设触发语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概括,并分析了各个不同层面预设触发语的使用比例和功能。通过详细的分析研究,本文发现在两大类触发语中,词汇类触发语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句法类的预设触发语。而在词汇类触发语中,主要包含了动词触发语、限定摹状词和重复词等,其中又以动词类触发语居多,也最具有研究价值。句法类预设触发语包括时间状语从句、分裂句、比较和对照句型、反事实条件句和疑问句五大类。疑问句在本文中的使用率最高,这也体现了小说作者想表达文中人物对于现实世界充满疑问的小说主旨。最后,本文作者还根据前文所做出的分析,得出以下研究结论:触发语在文学文本中一共有七大类功能。这七种功能分别是:使句子更精炼准确、突出信息焦点、转移话题或者提供新信息、强调功能、承上启下促进连贯性、表明说话人态度和立场、附加信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