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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将会步入崭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将会迎来新的挑战。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将会更加突出,方式会更加激烈,种类会更加多样。面对新形势,改进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方式,提高我国司法机关工作效率,激发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工作积极性,是缓解我国司法机关人员短缺基本状况的根本途径,是破解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管理难题的首要途径,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本文以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司法机关工作特点和司法机关公职人员职业特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针对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从不同层面介绍我国司法机关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分析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制约我国司法机关绩效管理发展的主体因素、指标因素和制度因素。(2)针对我国司法机关工作性质和我国司法机关公职人员职业特征,比较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与我国公务员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通过研究人力资源绩效管理的绩效管理计划、绩效管理考核分类和绩效管理考核过程,阐述构建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的理论依据。(3)针对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水平相对较低的状况,根据客观性、全面性和显著性原则,你确定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进行评价,提出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专项工作具有可提升性。(4)针对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性差这一客观状况,提出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方面的重要环节,绩效考核的结果具有客观性、真实性。注重运用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结果,将会提高我国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工作效率,激发我国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工作热情,提升我国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5)理顺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目标、营造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制度环境和完善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反馈机制,从而不断修正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工作,达到提升司法机关整体工作效率的目的。与时俱进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改革政治体制,完善人事管理方式,构建具有实践意义的我国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