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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此外,胡锦涛同志在2012年11月8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曾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首要保证……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完善党务公开、司法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的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日益成为现代国家民主与法制是否健全和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信息公开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本要求和政府规制改革的主导方向。作为政府信息重要组成部分的“三公经费”披露质量的高低,会影响政府治理的效率。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同志在“两会”结束后,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及“三公经费”治理问题的高度重视。政府审计的根本目标在于保障和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其在改善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从政府审计角度探讨如何提高政府信息披露质量这一问题,既缺乏系统深入的规范研究,更缺乏比较科学有效的实证检验。本文’着力研究政府审计提升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理论依据及作用路径,实证检验政府审计对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由此对政府治理导致的经济后果,提出构建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监控体系,以充分发挥政府审计通过对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从而实现政府治理高效率的“良治”目标。通过本文的研究,以期达到如下目的:第一,对国内外政府信息披露发展状况进行归纳总结,通过分析“三公经费”公开的发展脉络,尤其是对“三公经费”披露现状的考察,以期正确认识我国当前政府信息披露和“三公经费”披露的实际情况及披露政策的实施效果,对我国当前政府治理水平和政府信息披露政策作出客观评价。第二,寻找政府审计影响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证据。在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激励和监督是解决代理问题的两种方式,然而,政府公共部门组织相较于公司组织具有其不同质的特殊性,激励手段作用的发挥受到固有的限制,政府审计无疑是有效解决公共部门代理问题较好的监督手段,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验证政府审计是否在政府信息披露过程中发挥了外部监督的作用。第三,探寻政府审计对政府信息披露的治理路径。政府审计作为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对各种类型的组织均具有一定的治理效果,那么,它对政府信息披露是如何发挥治理作用的?探寻政府审计的治理路径能够为政府审计发挥监督治理功能提供良好的平台。第四,通过政府审计对政府信息披露的治理效果及政府信息披露影响政府治理效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为完善我国政府信息披露政策,构建有效的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监控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及经验证据。本文共分八章进行研究:第一章和第二章是全文的铺垫。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政府信息、三公经费、政府审计及政府治理效率等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框架及论文创新。第二章是文献综述,主要从政府审计与政府信息披露、政府审计治理功能、政府信息披露与政府治理三个方面,总结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并进行评述。第三章,政府信息披露发展概况与问题分析。一方面,以美国、欧盟国家及部分亚洲国家为例,分析了国外政府信息披露的进程;另一方面,主要从政府信息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披露的进程。此外,以分析2011年和2012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披露状况为重点考察政府信息披露的质量,分析了目前“三公经费”披露存在的问题。第四章,理论分析。一是政府审计与政府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从受托经济责任观、审计控制观和“免疫系统”审计观三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审计提升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理论依据与作用路径。本文认为,随着政府治理环境的变化,应相应调整政府审计的目标、方法、程序,形成对政府信息披露的综合治理路径。二是政府信息披露与政府治理效率的理论分析:从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分析。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政府审计是能够确保政府全面履行其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手段;信号传递理论证明,政府通过向社会披露其拥有的“内部”信息这种传递信号的途径,也能够有效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代理问题;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公民当作顾客,政府首先必须披露其持有的信息,才能实现公民的参政、议政,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构建“服务型”政府。简言之,政府审计通过对政府信息披露的治理路径,以提升政府信息披露质量,达到政府治理的高效率。第五章,政府审计对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表明:政府审计能够改进政府信息披露质量,即政府审计的介入,能够监督并促使政府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注重公共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与效果性,通过政府审计这一外部监管机制,能够有效抑制政府部门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政府信息披露的价值含量,提高政府披露信息的质量,促进并保障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但是,目前对于政府信息披露的审计并未纳入政府审计的日常工作,致使政府审计在提升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发挥上非常有限。第六章,政府信息披露对政府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表明:政府信息的披露对政府治理效率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政府信息披露越充分、越完整、质量越高,越能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从而能够督促政府在履行公共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注重公共管理的效率性、效果性。第七章,根据政府审计提升政府信息披露质量作用机理的分析结果,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改进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构建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监控体系。该体系包括:政府信息质量标准体系、政府信息披露体系、政府信息披露审计方法体系三个组成部分,其中,政府信息披露体系包括政府预算报告体系、政府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和“三公经费”报告体系三个构成要素;政府信息披露审计方法体系包括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四个构成要素。第八章,归纳了论文的主要结论,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分析了本文的研究局限性,阐明了今后的研究展望。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如下:(1)对政府审计通过治理政府信息披露,进而提高政府治理效率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与探索性的实证分析。政府信息披露水平日益成为现代国家民主与法制是否健全和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并影响着公民知情权的获取及政府规制改革的效果。从目前的研究文献来看,有关政府审计、政府信息披露与政府治理效率之间关系的研究尚处空白。本文以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种范式,理论上深入系统的探讨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上以“三公经费”披露的决算金额、说明段规模及信息含量等作为衡量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代理指标,从政府信息披露角度检验政府审计的经济后果,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2)对“三公经费”披露状况与披露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为后续的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一方面,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政府信息披露的发展状况,并重点对我国“三公经费”披露的进程与发展进行了梳理,为今后该方面问题的研究提供信息资料。另一方面,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从“三公经费”披露的时间、形式、内容及信息含量四个方面系统分析了中央部门2011年与2012年“三公经费”的披露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三公经费”披露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当前政府信息披露政策及效果作出客观评价。(3)构建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监控体系,为解决政府层面代理问题提供有效的审计监控手段。完整、充分的披露政府信息,有利于促进政府治理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推进民主、透明政府的建立,但目前针对这方面的研究非常少,尤其是基于政府审计这种外部监督手段对其的作用功能研究基本趋于空白。本文以“三公经费”公开数据作为政府信息披露的代理变量,实证检验了政府审计对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结论表明,作为外部监控机制——政府审计的介入,有利于提升政府信息的披露质量。但是,必须构建系统完整的政府信息披露审计监控体系,才能充分有效发挥政府审计对于政府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作用,进而达到政府治理高效率的政府“良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