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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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为了高效地保护证券期货市场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与之相配套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则是该项制度得以落地和实施的基本保障。其中,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简称“承诺金”)的有效分配是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承诺金的分配在实践中尚存空白,分配规则呈分散化、抽象化样态,致使承诺金的使用与分配缺乏系统化的规范,无法凸显行政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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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为了高效地保护证券期货市场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与之相配套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则是该项制度得以落地和实施的基本保障。其中,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简称“承诺金”)的有效分配是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承诺金的分配在实践中尚存空白,分配规则呈分散化、抽象化样态,致使承诺金的使用与分配缺乏系统化的规范,无法凸显行政和解制度的优势,因此如何完善承诺金的分配仍有较大的研究意义。本文从承诺金的发展脉络出发,在既有的分配规则基础上,对承诺金分配必经的启动、公告、分配方案制定和分配结果公示等四个程序所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美国公平基金已有案例和经验,对完善上述各个程序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全文除绪论部分共分为四章,各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证券行政执法承诺金分配程序规则概述。在对承诺金发展脉络和性质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承诺金区别于行政罚款,是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性质的资金。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民事赔偿优先理论和成本——效益分析理论共同构成承诺金分配规则的理论基础,在介绍现行承诺金分配规则的基础上,总结出承诺金分配规则具有制定及时性、内容公开性和赔偿填平性的特征。第二章为证券行政执法承诺金分配程序规则问题检视。主要对承诺金分配必经的启动、公告、分配方案制定、分配结果公示等四个程序存在的问题示明。第三章为证券行政执法承诺金分配的美国经验及镜鉴。与我国承诺金性质、作用相类似的执法手段在域外也有立法体现。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公平基金制度。本章通过对美国公平基金分配实践的典型案例——“戴尔公平基金”之分析,结合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已有的经验,归纳总结对完善我国承诺金分配程序规则的启示。第四章是证券行政执法承诺金分配程序规则的完善。通过前三章对承诺金既有规则之不足和相关案例的分析,对上述承诺金分配程序规则的四个必要程序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使承诺金的分配规则更加严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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