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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日益突出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让人们愈发期盼健康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虽然政府已在诸多领域广泛的开展生态补偿实践,例如退耕还林工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等,但现有的生态补偿仍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范围过窄、补偿期限短、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本文利用3S技术,以隆昌县4个重点乡镇为例,尝试构建乡镇间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并估算,结合当地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出乡镇间的补偿优先级,再依据本文的研究方法对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进行探讨。本研究取得主要成果和认识:(1)选取隆昌县的金鹅镇、石燕桥镇、渔箭镇、石碾镇4个镇做为研究区,根据研究区的植被分布特征与地理位置,选取有机物生产、养分循环、土壤保持价值、涵养水源、空气质量调节这5个生态价值估算指标,建立基于3S技术的生态价值评估模型。(2)利用遥感、气象等数据测算植被覆盖度、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并以此对5个生态价值估算指标进行估算,获取研究区的生态价值总量为50.2亿元,单位面积生态价值量在878~1691590元/hm2。通过对比各乡镇的单位面积生态价值量获得乡镇间的生态补偿优先级为:石碾镇>渔箭镇>石燕桥镇>金鹅镇,其生态补偿的优先级与单位面积生态价值量成正比,与经济水平成反比。(3)从不同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分析,土壤保持价值>空气质量调节价值>有机质生产价值>涵养水源价值>养分循环价值,由于研究区内耕地占比较大,因此土壤保持价值量为47.99亿元,占比达到95%;空气质量调节价值量为1.34亿元,占比为2.67%;有机质生产价值量为6430万元,占比为1.28%;涵养水源价值量为1403万元,占比仅为0.28%;养分循环价值量为852万元,仅为0.17%。(4)从生态系统的不同类型分析,耕地>林地>水体>建设用地>草地>未利用地,其中耕地的生态价值量为47.25亿元,占生态价值总量的94%;林地的生态价值量为1.68亿元,占生态价值总量3.34%;水体的生态价值量为0.8亿元,占生态价值总量1.6%;建设用地、草地、未利用地的生态价值量占生态价值总量的比例均不足1%。(5)通过对比研究区生态价值、植被覆盖和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分布可以看到,由于耕地经过农民的维护,其蕴含的生态价值量超过天然林地的生态价值量,且位于山体南侧的耕地由于受到的光照时间长,其生态价值比山体北侧的耕地生态价值高。(6)通过分析现有生态价值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以本文的研究方法为技术手段,对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