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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内面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出的全新的总目标总任务。它的提出带来了治理理念的变革,标志着我国将逐步转变一元主导的政府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多元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模式。在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进程中,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的兴趣点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将社会学中的角色理论引入对社会组织的研究,通过对比新时期下社会组织的角色期望与现实体制下的角色实践间的差距,找出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深层次原因。社会组织是组成公民社会的基本主体,并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服务和倡导功能。本文在对社会组织相关概念介绍和对社会组织分类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对社会组织与公民社会及政府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并概括总结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社会转型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迅猛发展。不但在数量、发育水平上不断提高,而且不断发展形成一种集体行动和互动的整体性、结构化的力量。新时期下,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快重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必须重视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社会多元力量的协调合作,注重国家治理“软能力”的培养。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提出加剧了社会转型,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带来了公民意识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新时期下由于社会转型的加速带来了政府与公民需求的不断发展,从而对社会组织又有了新的角色期望。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社会组织不仅是政府改革的催化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问题的“减震器”,而且变成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载体。从公民的角度来看,社会组织不仅发挥着社会服务的基础性功能,更是社会自治的推动者,政府权力的制约者,公共政策的参与者,弱势群体的“保护伞”,公共精神的倡导者,等等。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组织给予了很大的期望,但在其实践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困境,包括自身能力不足,行业分类不均衡,尤其是倡导型社会组织的缺失,大量弱势“草根”组织存在于法外环境中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组织存在的空间是国家让渡出来的,天然弱势;并且在“党政一体”的体制下利益传输机制的中国模式阻碍了社会组织倡导性功能的发挥;而国家政策的变动与现行社会组织相关行政法规的冲突也造成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矛盾。因此,为确保社会组织走出角色困境,发挥服务与倡导功能,必须从加快转变观念,健全社会组织利益传输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奠定了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基础,而社会组织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二者之间互动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