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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课程改革由此进入新阶段。2015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开设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三种类型的拓展性课程。本研究基于课程选择的视角,以浙江省开设的三类拓展性课程为研究对象,明确选择性教育的具体内涵,探究义务教育阶段选择性课程的价值取向、开发设计、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管理等。 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研究缘起;研究目的;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第二部分,从教育史的角度考察我国课程选择的历史演变与形成,试图探寻对教育改革理念与实践发展的意义。 第三部分,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探讨选择性教育的理论基础。课程选择是一种人为的选择性存在,指向的是学生未来潜能的发展。由于个体本身存在的差异,每一个学生的智能发展呈现出多样化与个性化。课程是教育的重要载体,要通过开发多样化的供学生选择的课程促进学生的潜能发展,实现教学的最优化。 第四部分,对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的三类拓展性课程的价值、开发设计、组织原则等进行分析。这三类拓展性课程都指向供学生选择性学习的课程,与基础性课程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知识拓展类课程关注学科知识多样化的拓展,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体艺特长类课程关注“无用”的课程知识,旨在激发学生的精神潜能;实践活动类课程关注价值形态类知识,旨在探究“世界会好吗”。 第五部分,以杭州市试点学校为例对拓展性课程的实践进行探索,以案例的形式具体分析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设置、选课走班制和课程评价等改革实践。 本文最后一部分,总结与展望。对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方法以及调查结果进行总结与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学校、教师等角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