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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近几年来股份支付作为一种激励手段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并得到了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据证监会《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我国共有464家上市公司提交了股权激励计划,该数字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8.6%。其中308家上市公司的357个股权激励计划正处于实施阶段。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并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后也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准则的解释公告等文件。回顾2007年至今上市公司对股份支付准则的执行情况,大部分企业都能做到基本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处理,但由于准则存在一些规定的模糊性及不完善之处,给部分公司留下了随意选择会计处理及操纵利润的机会。在此背景下,针对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将根据目前股份支付准则中一些不清晰之处,结合上市公司实例,对准则规定不清晰带来的会计处理后果进行分析和呈现,并据此对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全文共分五大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笔者着力于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并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综述。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股份支付的相关理论,包括股份支付的定义、股份支付的不同方式、与股份支付有关的概念、股份支付的理论基础等,这些理论有助于对股份支付经济实质地深入理解,也为下文对股份支付会计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帮助。第三部分分别对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美国股份支付准则以及国际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了介绍并对三者进行了横向的多角度对比,为下文提出我国准则的改进建议提供进一步的基础。第四部分结合发现的我国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引入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这些实际案例可以清楚地展示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在确认、计量、披露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为接下来改进建议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在第五部分中,笔者针对第四部分展示的问题分别在股份支付会计确认、计量、披露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可以对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完善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